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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构建“大代理”政采合作新模式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4-10-21 20:05:1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襄阳构建“大代理”政采合作新模式

本报讯 今年以来,湖北省襄阳市财政局探索建立政府采购“大代理”合作新模式,制定出台改革工作方案,从政府采购活动的全生命周期出发,以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为抓手,持续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能。

自开展政府采购“大代理”合作新模式改革以来,全市有5家专业试点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签订了政府采购“大代理”委托协议,目前已有3个项目完成了履约验收。通过专业的市场调查和风险分析,实现了试点项目的零质疑投诉和采购质效的大提升。

当前社会代理机构存在成立门槛低、数量大、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一些代理机构专业能力有限,不仅会影响采购效率,而且也会阻碍政府优化财政支出和市场健康发展。为此,襄阳市财政局推出政府采购“大代理”合作新模式,从对采购需求、采购计划、采购合同、采购风险等四个方面的管理延伸代理服务,全流程引导代理机构提升综合能力,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高效开展,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同时,襄阳市财政局以业务能力建设为切入点,常态化组织采购人、代理机构开展培训交流,明确三大主体责任,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市财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能,依据代理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对项目结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市采购预算单位负责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对预算编制、需求管理、实施采购、合同管理、质疑答复、内部管理等具体事项担负主体责任;政府采购“大代理”机构则要发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政策法规专业优势,为采购人提供市场需求调查、履约验收等全过程的专业化服务,实现从“重程序的合规性”代理向“重服务的专业化”全链条代理转变。三者各司其职、联动集成,不断规范采购项目的全过程合规性,推动每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结果高效和自成闭环。

此外,襄阳市财政局聚焦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精神,探索推进“大代理”试点项目“主体+要素”的评价模式。即,在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供应商这“四方”主体进行评价的同时,对“大代理”试点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效率、采购质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同步推进信息技术动态监管系统的实时监控和“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检查,及时发现政府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并进行干预。充分利用大数据对政府采购领域“四方”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整理,及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该公开不公开的采购机构,对在采购中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采购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倒逼“四方”主体实现行业自律、良性竞争,共建政府采购良好生态,让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

据悉,下一步,襄阳市财政局将持续加大力度推进“大代理”合作新模式试点项目,继续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积极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指导服务,切实推进改革任务落深落实,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效。

(朱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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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82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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