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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浪潮中激流勇进

栏目: 理论前沿,电子报 时间:2024-08-29 18:42:1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在国际浪潮中激流勇进

——我国政府采购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综述

■ 本报见习记者 郑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当前,我国正积极推动政府采购制度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持续激活改革澎湃动能。

掌好“监管仪”

确保全链条公开透明

在借鉴国际经验的过程中,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参考了《政府采购协定》《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规则中的透明度原则,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都能平等地参与竞争,促使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不同采购规则对采购目标的主次划分存在差异。欧洲国家往往更注重物有所值,我国则更倾向于强调防止腐败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了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壁垒的限制,我认为,政府采购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过程中,亟须全方位提升透明度。”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平说道。

以单一来源采购为例,2023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试点地区的采购人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应说明采用该方式的理由。”记者调研发现,目前海南省、福建省、上海市、北京市等地相继发布了相关通知,要求在自由贸易港范围内,各级采购人在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对供应商的唯一性进行充分论证。

据统计,海南省自单一来源新政施行以来,有71个项目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2024年上半年,福建省自贸区有474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开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在同时间段,北京市发布的单一来源结果公告已超过260条。

“通过事前专家充分论证、指定媒体公示、财政部门审批,事后在公告成交结果时载明使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能够有效避免采购人随意采用和滥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吴艳表示。

从国际趋势来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规则还明确规定了有关透明度的审查机制。另外,欧盟公共采购指令明确要求,欧盟成员国应积极推动采购电子化,通过整合和共享供应商信息,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2023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变更信息公开”“完善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推进采购项目电子化实施”“提高采购合同签订效率”“加快支付采购资金”等。今年,财政部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的通知》,明确“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提供全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一站式’查询服务”。

这些改革举措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效率,方便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表示,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相当庞大,想要营造良好的采购环境,离不开完善的监督体制。而政府采购向电子化转型,有助于采购信息和流程的公开、透明,非常契合我国的国情需要。

“今年,我省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已全面上线并投入使用,实现了合同内容数据化和合同管理信息化,为精准监管奠定了管理基础。”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黑龙江省正在组织开发平台智能监管功能,以实时监控采购双方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同时,待监控功能上线后,黑龙江省还将组织全省财政部门根据监控情况对当事人进行预警提示,对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履约的采购单位予以约谈、通报,从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履约机制。

把稳“平衡帆”

推动全流程公平竞争

近年来,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等地纷纷响应国家号召,对自由贸易试验区政府采购领域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作出部署。以上海市为例,上海市财政局通过印发《关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试点地区政府采购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日期、投标截止日期、获取采购文件的渠道和方式等内容作了严格要求。

“这些地方的改革部署,既对标了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也结合了我国实际情况,为其他地区探索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路径和加强要素融合能力提供了有益借鉴,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王平说。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世界银行于2023年5月在新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中要求,将性别平等的评价指标贯穿于政府采购全过程,既要考察女性所有公司在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中的平等性,也要考察女性所有企业获得政府采购项目的平等性。

“从问题导向出发,其实在政府采购领域倡导性别平等,是一种纠偏的行为。”屠新泉表示,在国际上,一些国家确实存在歧视女性的问题,需要通过政策制度的引导来给予女性一定关注。

为积极响应世界银行新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要求,我国积极推动政府采购领域的性别平等。例如,海南省要求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合同公告时,除发布现有内容外,还需同步发布中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性别。又如,福建省要求政府采购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将供应商性别设置为必填项。

屠新泉说:“其实在世界范围内,我国女性就经济领域参与工作的比例已经是世界前列。但以国际最佳实践为参照系,以自身特色国情为基础,我们在制度上仍需继续摸索。”

定好“创新锚”

促进全方位激发动力

“通过政府采购鼓励创新是国际通行做法。”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姜爱华表示,如美国建立研发合同制,并采用首购方法加大政府采购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德国要求在招标公告中将具有创新导向的专业技术作为资格评审标准;欧盟在公共采购创新指南中明确,将为欧盟成员国公共采购创新试点项目提供资金;日本政府优先采购本国创新产品,并对外国供应商进行限制;韩国政府带头购买和使用中小企业的高科技产品等。这些都是各国在创新过程中主动谋划的表现。

立足于国际趋势和现实需要,我国积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2023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提出,“研究创新合作采购方式,通过首购订购等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创新研发全球领先产品。”同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求,“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发挥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创新产品选代应用。”今年,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其中,为带动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供应商参与合作研发,进一步推动应用科技创新,《暂行办法》作了多项制度性安排,为供应商开展科技创新提供了全方位、全过程的政策保障,有效强化了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的应用效果。

姜爱华强调,构建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制度,是我国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推动政府采购市场更加开放的具体体现,更是我国一直推进经济全球化的充分体现。

对于如何更好地实现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的本土化应用,姜爱华认为,一要扎实做好采购需求管理,最大化地推动科技创新。二要及时支付费用,确保创新产品生产制造的现金流稳定。三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高研发活动的信息透明度,让所有相关方及时了解研发进展及潜在问题,从而降低研发项目的失败率。四要在创新产品研发周期内,实施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从源头上避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五要持续做好采购绩效管理。

驶出“特色路”

助力本土与国际交融

“经过近30年的政府采购实践和20余年的制度建设,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政策功能也已初步显露。但鉴于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历程相对较短,国防采购、国有企业采购、医疗采购等制度尚未统一。”国际关系学院经济金融学院教授赵勇表示。

“国外经验可为我国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提供有益参考。”赵勇表示,以美国为例,美国在20世纪曾推动过两项重要的改革。一是美国国会于1974年颁布了《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法》,设立了美国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旨在为政府采购政策和程序提供总体方针。二是美国联邦采购政策办公室推动建立了联邦采购条例体系,从而统一了包括国防部门在内的几乎所有行政机构在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时所遵循的主要规章。

“在全球化的浪潮下,我国若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除了必须遵循国际规则外,还应紧密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以实现国际化与本土化的有机结合。”王平认为,我国政府采购的核心目的是确保公共资金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和贪污。问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防止腐败和滥用职权,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在国际化策略的指导下,我国还要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优化,不断推动国内产业升级和国际竞争力提升。比如,通过创新采购合同激励高科技领域研发、推动相关产业链发展等,都是在开拓融合之路上必然要实现的目标。”屠新泉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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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70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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