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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开展政采领域“四类”专项整治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4-08-15 21:46:4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广西贺州:开展政采领域“四类”专项整治

本报讯 今年以来,广西贺州市有序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全市目前共检查7家代理机构35个采购项目,发现“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问题8个,已对涉事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阶段性成效明显。  

   贺州市制定并印发文件,明确专项整治主要任务、专项整治对象和范围、专项整治工作时间安排以及检查方法、检查程序等,强化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协同共治,形成监管合力,统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压实压紧工作任务,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贺州市成立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做好全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各县区财政局按照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并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贺州市财政局结合新收到或正在处理的投诉和举报案件中可能涉及“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重点抽取代理本级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选择3家代理机构作为市本级重点检查对象。

贺州市财政局对抽选的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梳理采购项目中存在的“四类”违法违规问题,按照统一格式编制工作底稿。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对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延伸检查,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并在省级以上指定媒体上主动公开处理处罚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邱华锦 张显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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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66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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