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批准公共部门采购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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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内阁批准公共部门采购草案
本报讯 近日,泰国内阁批准了有关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公共部门采购的部长级法规草案。此项规定将减少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在与私营部门竞争投标中的作用。
泰国政府发言人柴·瓦查隆克曾在内阁会议后表示,内阁批准了财政部关于通过特定方式采购物资的部长级条例草案,允许选择采购,而无需公开招标。具体来看,该草案规定,只有当法人单位为国有企业的子公司或者政府机构持股不低于50%的公司时,公共部门才可以通过特定方式选定该法人单位进行采购。
据了解,泰国财政部曾于2018年发布了关于以特定方式采购物资的规章,该草案则是在其基础上进行了修订。该规章此前要求,政府在国有企业或其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25%。
此外,该草案还规定,以特定方式参与竞标的国有企业子公司或政府持股公司的使命,必须与公共部门的使命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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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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