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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批量集中采购成今年工作重点

栏目: 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0:56:0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戎素梅 通讯员韩建华报道 今年,河北省将启动批量集中采购工作。这是日前公布的《河北省2012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中明确的。

《工作要点》指出,河北省将对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政府采购品目推行批量化采购,以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尽快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部分政府采购商品价格高、效率低等问题。

“如果对集中采购的‘集中’重新定义,可解释为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执行预算采购。政府采购真正的政策功能作用应该是对市场的引导作用,假如我们能确定批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何时采购,就完全可以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执行,这不仅有助于引导生产和市场趋向,也能够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曹建和表示。

据了解,自2011年财政部集中力量在中央单位推行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以来,该举措一度被各方誉为“集中采购的春天”,批量集中采购的推行对于通用产品或服务类项目而言,有利于实施集中的标准控制,形成议价空间。去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成功完成5期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部分省市如天津、江苏、山东等地也开展了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规模效应明显。同时,采购预算随意性大、计划性不强、采购设备标准难统一等问题也逐渐凸显,成为批量采购跨越式发展的阻力。对此,曹建和表示,应进一步编细、编实预算,严格预算执行过程,并制定各方均能接受的技术配置标准。

记者了解到,自2011年3月起,河北省就开始探讨推广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经过调研,该省精简了政府采购目录,推出5年期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一改往年以2年为使用期的做法,并使之与《河北省省直行政机关通用办公设备资产配置暂行办法》配套执行,奠定了实施批量采购、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基础。

据悉,除批量集中采购外,《工作要点》还明确指出,今年将通过出台涉及面广、操作性强的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代理机构管理,细化到具体日期进行培训和考试。此外,河北省还将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严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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