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辽宁规范采购文件编制 保障公平竞争

辽宁规范采购文件编制 保障公平竞争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4-08-01 20:04:1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热点聚焦

辽宁规范采购文件编制 保障公平竞争

本报讯 辽宁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规范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切实保障公平竞争的通知》,要求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破除不合理门槛和壁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依法拟定采购合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辽宁省财政厅强调,采购文件编制严禁违法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不得将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作为评审因素;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以要求供应商设立分支机构或其他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及所在地等条件,设定或变相设定市场准入障碍;不得对不同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信息,或提出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要求。

在落实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方面,辽宁省财政厅明确,采购文件编制要严格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等规定。要规范保证金管理,不得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严格执行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政策。对属于国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采购人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可在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低碳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鼓励采购人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策。

针对采购合同拟定,辽宁省财政厅规定,采购文件编制要细化合同条款,应当明确规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条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并应与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保障合同的履约执行。鼓励采购人在拟定采购合同时设定不低于合同金额40%比例的预付款,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鼓励采购人与供应商积极协商,通过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预付款保函金融产品,加大预付款支付比例。严格执行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范本,规范采购合同签订,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

辽宁省财政厅还提出,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的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包括特定的专业资格或者技术资格、设备设施、专业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对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形,各级采购监管部门要按规定对采购人进行处理,对代理机构严格落实“驾照式”记分管理制度。坚持“零容忍”原则,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维护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宗禾)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62期第1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