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湖南规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管理

湖南规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管理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4-08-01 20:02:2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湖南规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管理

本报讯 湖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近日出台《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对相关采购项目的需求管理、采购方式、采购程序等作出细化规定。

《办法》提出,要加强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应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地区和学校应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以学生营养改善为目标,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科学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在确定采购需求前,可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县级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学校采购需求管理工作。

在采购方式上,《办法》明确,对于采购项目金额达到本地区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原则上应依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竞争性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不允许中间商转包,不得虚列采购成本。要完善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制度。供餐食品应提供营养价值较高的禽畜肉蛋奶类食品、新鲜蔬菜水果和谷薯类食品等,不得采购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脱水蔬菜等深加工食品。供餐企业(单位)由县级有关部门通过竞争性采购方式确定。

针对采购程序,《办法》规定,采取竞争性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应科学制定评审规则,细化编制评分指标,全面覆盖营养改善计划采购的核心内容。提供劳务服务方与食品原辅材料供货方不得为同一主体或相关利益人。鼓励各地通过竞争性采购方式采购食材。通过竞争性采购方式确定的采购标的单价,不得高于学校所在地同期市场公允价格。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的价格监测。对于采购价格明显偏高的,要深入查找原因,并责令整改。对于非竞争性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管理。大力推行原材料面向生产环节的统一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办法》还提出,采购意向公开由县级有关部门负责,至少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按采购项目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公开,也可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同步公开。各地应结合实际,指导采购人细化编制验收方案。学校应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应建立采购验收台账,列明到货品目、数量质量、生产日期等情况,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并留存验收证明。对于大宗食材等应严格落实复秤工作机制并如实记录。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县级财政部门。

(宗禾)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62期第1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