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阿勒泰市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7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10:30
阿勒泰市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19日10:3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
ALTSCG-2024-GK002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阿勒泰市2024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阿勒泰市第一幼儿园设备购置、阿勒泰市第二幼儿园设备购置、阿勒泰市第三幼儿园设备购置、阿勒泰市第四幼儿园设备购置、阿勒泰市第六幼儿园设备购置。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
质保期:2年。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96.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96.5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录,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10:30
投标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网址: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二)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三)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五)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0群:33132402、11群:30213207(如已加入1群—9群,无需重复加入,11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七)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人民币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人民币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阿勒泰市教育局(阿勒泰市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电话:1859905072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阿勒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阿勒泰市文化路3号
联系人:池那尔
电话:0906-2120424
阿勒泰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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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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