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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推行政府采购柔性执法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4-06-24 20:46:2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采购动态

监利推行政府采购柔性执法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监利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湖北某公司因为粗心大意造成的不好影响开具了不予处罚决定书,并对公司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这是监利市财政局推进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

据介绍,近年来,监利市财政局一直坚持依法行政,在持续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倡导柔性执法与政府采购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政府采购领域的行政合规改革,形成处罚教育一体化新模式,打造公平、透明、人性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变“重处罚”为“重教育”。监利市财政局秉持“处罚不是目的,教育为主”的理念,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在政府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中,近年来共处理了10多起因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案例,结合当前省市相关部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对企业免于信用处罚,坚持教育为主,旨在规范中小企业采购行为,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政府采购行稳致远。

变“重监管”为“优服务”。秉持“执法要成为一种服务,执法就是一种服务”的理念,监利市财政局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强化精准服务,对全市300多家采购单位和54家代理机构进行培训,学习政府采购预算一体化6.0和数据汇聚平台,培训操作系统和采购流程,督促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增强采购意识,规范采购程序,重点宣讲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将以往“重缺陷查找、轻说服教育”的执法方式,转变为以法释理、执法互动的新形式。

变“重执法”为“重民意”。秉持“走进群众听民意”的理念,监利市财政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上更注重“温度”。自今年全市开展人大工作评议以来,先后采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分类走访100多家采购单位54家代理机构和127家供应商等形式,深入开展上门送政策行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及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经营主体提供更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唐方勇 易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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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51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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