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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条例》通过

栏目: 代理风采 时间:2014-02-21 10:51:1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 113日,海口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据了解,和2006年制定并实施的《海口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相比,《条例》增加或修改了以下内容:一是规范招投标活动,把招标代理、工程咨询、专业及劳务分包等列入应当进入海口市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的范围;二是针对部分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包标、围标、买标、卖标等现象,提出网上下载标书,推行资格后审制度,采取合格制审查办法,不限制投标人数量;三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投标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的投标报价范围动态管理;五是突出择优选择投标人的要求,重视企业的诚信建设;六是明确招标人、投标人传统投标行为认定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认定的规定,并制订相应的法律责任条款。                       (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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