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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创新规范采购预算管理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4-06-13 20:05:0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江西于都:创新规范采购预算管理

本报讯 日前,江西省于都县某采购单位在申报采购计划中触发预警,预警信息推送至该县政府采购监管大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该单位的采购专员,核查该笔采购计划对应的预算价情况。经核查,于都县财政局向采购单位指出了其存在超标准采购的问题,并要求其限时整改。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31日,于都县财政局在线监管采购项目1191个,预警提醒40个采购单位,纠正采购单位超标设置采购预算价行为60次。

据了解,于都县财政局今年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规范采购预算价管理,在采购源头防范风险,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廉洁与高效。依托监管平台,从采购计划申报环节入手,不断完善政府采购预算价管理机制和流程,通过多维度大数据分析、违规采购行为触发预警和负面清单智能亮灯等方式,从源头规范采购行为,实现采购监管前移,杜绝超标采购。

“采购预算价是否合理,如何实现政府采购物有所值?这些都缺乏有效的工作抓手。”于都县财政局局长何鹏表示,此次转变源自要创新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举措,将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以及教育、医疗、环保等相关采购领域的国家采购预算价标准嵌入监管平台。同时,监管平台还汇聚全国各地的政府采购中标价信息,采购人可参照上述标准和价格科学合理地设置采购预算价,实现政府采购的“物有所值”。

据悉,于都县财政局要求采购人的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与上报采购预算金额的偏差率应控制在10%以内。对于大于10%的,在政府信息网站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将其纳入采购人年度采购绩效考核扣分指标,倒逼采购人的采购预算编制准确和执行到位。

(肖忠桦 钟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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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48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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