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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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4-06-03 19:48:48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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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 牟宇 摄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公布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近日公布。其中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在企业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以及工程建设、资产处置、出版发行、招标投标等活动中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行为之一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图为工人在某国有企业位于雄安新区的工程建设项目现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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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46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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