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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实行备案制

栏目: 代理风采 时间:2014-02-21 10:56:0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烟台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实行备案制

-----统一编号、统一管理持证从员人员

本报讯 记者邢晓丹报道 今后,山东省烟台市将对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实施备案制管理,由此推进全市从业人员队伍稳定化。这是记者近日从烟台市财政局获悉的。

据了解,烟台市一直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近年来,该市通过培训、考试和考核等方式,有效地提高了全市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和综合素质。近日,该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加强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管理,提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更好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烟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通知》要求,烟台市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在取得《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资格证》(以下简称“从业资格证”)的基础上,还要通过烟台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方能取得《烟台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证》(以下简称“上岗证”)。“如果有从业人员通过了我们的考试但是没有取得山东省的从业资格证,我们会给他们发烟台市的实习上岗证,持有实习上岗证的从业人员不能作为正式的工作人员进入政府采购现场开展相关活动。”该负责人介绍说,“对于取得上岗证或者实习上岗证的从业人员,市采购办将根据其工作单位,对其进行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实行备案制管理。”记者了解到,该市推行从业人员备案制管理,旨在确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为此,该市还规定,凡是取得上岗证或者实习上岗证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因辞职等原因离开原备案单位的,其上岗证或实习上岗证自动作废。如需再次上岗,须重新参加烟台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

在推行从业人员备案制度的同时,该市还要求:凡是在烟台市范围内从事政府采购的代理机构,至少有5名从业人员取得上岗证。“这是保证一个代理机构工作正常运转的人数底线,再少肯定会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该负责人介绍说,“为此,我们也将定期对各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

据悉,此次烟台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考试,就是该市根据《通知》的要求进行的一次从业资格考试。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考试共有300余人参加,最终有240名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通过考试并取得上岗证。“此前已经有部分从业人员取得了上岗证,这次参加考试的,主要是新入职或者之前没有通过考试的从业人员。”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我们的考题相对有一些难度,但是鉴于大家都非常认真地对待,考试通过率和全市取得《上岗证》人员的比例都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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