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要闻 >> 5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施行 哪些与你我息息相关?

5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施行 哪些与你我息息相关?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24-04-30 14:04:0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5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施行 哪些与你我息息相关?

央视网

即将步入5月,一批新规也将落地,涉及出入境、非银支付、化妆品安全评估等,一起来了解。

5月6日起,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若干政策措施实施。北京等20个城市试点实行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全程网办”,赴港澳商务签注实行“智能速办”“全国通办”,赴港澳人才签注政策由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扩大至北京、上海,赴港澳商务签注人员在港澳停留期限由7天延长至14天,签发赴澳门1年多次“其他”类签注,“琴澳旅游团”人员可多次往返琴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厄瓜多尔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将于5月1日起相互生效实施。为履行《协定》关税减让有关承诺,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5月1日起,对原产于厄瓜多尔的部分进口货物按《协定》实施协定税率。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其中,《条例》将现行的业务持牌变为机构持牌,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实施准入管理。明确支付机构在设立时注册资本、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的要求,适当提高注册资本准入门槛,明确最低限额为1亿元,且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

《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自5月1日起施行。《措施》明确,化妆品企业可以依据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国际标准、技术指南或者企业自建方法对产品稳定性、防腐体系、包材相容性等开展相关研究,并在安全评估报告中提交相关测试或者评估结论。

《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社会组织名称管理作出统一规定,明确行(事)业领域不得使用“第一”“最高”“国家级”等具有误导性的文字,但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人民网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