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理论实务 >> 理论前沿电子报 >> 优化评审专家管理 提高采购工作质效

优化评审专家管理 提高采购工作质效

栏目: 理论前沿,电子报 时间:2024-04-25 20:49:3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聚焦军队采购】

优化评审专家管理 提高采购工作质效

■ 李国江 杨光 王瑞 宋文文

评审环节是物资服务采购的关键环节,评审专家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评审专家既要具备专业能力,又要熟悉采购相关法规。因此,拥有数量充足、专业突出、熟悉采购法规的评审专家,成为提高采购工作质效的关键因素。本文试图探究目前在管理评审专家方面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评审专家数量分布不够均衡。从地区分布来看,评审专家主要集中分布在北京、上海等经济发达、教育资源丰富的地区及省会城市,而其他地区的评审专家资源相对较少。从专业分布来看,通用专业如信息化、办公设备等评审专家数量相对充足,而特殊专业的评审专家数量严重短缺。例如,某些专用器材专业的评审专家数量仅十几人。这一方面难以满足随机抽取的需求,甚至造成部分采购项目因抽不到评审专家而无法开标评审,另一方面也会导致评审形成固化圈子,容易被供应商围猎,进而影响采购公平。

二是评审专家入库标准不够完善。评审专家入库审核一般会设定学历、专业、职称等可量化的指标,但针对实际工作经验的要求相对比较模糊,且难以认定。因此,这便导致存在部分评审专家虽有专业学历和职称,但无专业工作经历,并未达到行业专家水平的情况。还有的评审专家虽然专业水平高,但是缺乏对采购法规的了解,同样难以胜任评审工作。

三是评审专家人员结构不够合理。在当前的评审专家队伍中,退休人员比例较高。笔者认为,虽然退休人员具备充足的时间参加评审工作,且工作热情也很高,但鉴于其离开工作岗位时间较长,对行业发展变化的了解必然受限,对采购单位的需求理解可能存在偏差。因此,大多由退休人员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容易思维固化,从而影响评审队伍的活力和专业性。

四是评审专家抽取使用不够精准。当前,评审专业划分相对较粗。例如,由于同一专业下存在多个研究方向,评审专家在入库时只能按照目录选取大类或者相近专业,造成抽取的评审专家与自己的专业方向不符。另外,有的评审专家为谋求更多评审机会,选择填报非自己擅长的专业领域,且只要专业相近就填报。此时,入库审核仅通过专家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很难准确识别评审专家的主要专业方向,往往容易让其蒙混过关。这些问题不仅浪费了评审资源,而且也影响了评审质量,降低了评审效率。

五是评审专家职责界定不够清晰。采购法规对评审专家应当履行的职责进行了规定,但主要是概括性的要求,对在评审过程中资料核查程序、评审专家不当履职情形及处罚等规定不够明确,导致不同单位对政策理解程度不一,处理尺度存在差距。同时,对于表现出色的评审专家,缺乏有效的奖励机制。

六是评审专家参与评审的意愿较低。笔者发现,评审专家参与评审工作的意愿普遍较低,特别是在职人员的意愿往往更低。这主要是因为评审工作程序繁琐、报酬相对较低等因素。同时,当评审专家对自身职责的理解与采购单位对评审专家履职的要求存在偏差时,部分采购单位不愿听取评审专家的解释,反而刚愎自用。这无疑加大了评审专家承担的风险,导致其承担的风险与收益失衡,成为其参与评审意愿较低的原因之一。

七是评审专家违规行为认定较难。受监管力量和监督手段的限制,评审专家监督管理一般局限于评审过程。针对参与有组织的专业评标团、与供应商事前串通、评审后泄露评审信息等评审专家的违规行为,在实践中较难发现或认定。

优化评审专家管理的建议

鉴于评审专家管理涉及专家库建设单位、代理机构、采购需求单位等多个部门,笔者建议,在法规制度、建设管理、抽取使用等方面研究应对举措,从而提升管理质效。

——完善评审专家相关政策,提升入库专家的数量和质量。解决评审专家分布不平衡的关键,是提升评审专家的数量和质量,优化抽取使用程序,提高专家使用效率。

一是完善评审专家库管理制度。充分吸取国家和地方政府评审专家的管理经验,科学设定专家入库条件,明确评审专家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梳理评审专家违规评审情形,统一处罚标准,建立科学的激励制度。对于积极参与评审并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评审专家,给予一定的荣誉和奖励。此外,提高评审专家的劳务报酬和福利待遇,从而提升其入库和参与评审的积极性。

二是优化评审专家库的管理与使用。针对专业特点、入库专家数量、评审需求等因素,对评审专家库内的专业设置进行综合评估,以科学合理地划分专业类别。在抽取评审专家时,应严格在对应的专业类别内抽选,确保选取的评审专家专业与项目需求相匹配。完善评审专家库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和更新专家信息。此外,还应建立远程评审制度,即在评审专家资源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综合远程评审中心,方便其他地区使用,从而减少地域专家资源不平衡给评审工作带来的影响。

三是加强评审专家库宣传。由于军队采购评审专家库建设相对较晚,且行业存在特殊性,一般人员对其了解较少。对此,笔者建议,应加强宣传力度,特别是针对科研院所、地方高校等专业技术人才集中的单位,开展针对性宣传讲解,从而吸引更多的在职专家学者加入评审专家库。

——加强采购法规业务培训,提高评审专家业务能力。一是开展评审专家业务培训。例如,建立入库培训机制,即对申请入库的评审专家进行采购法规业务培训,并组织业务考核。凡考核合格的,才能正式加入专家库。又如,开展任期培训,即对满一个任期的评审专家,在新的任期开始前对其进行任期培训,包括新的法规制度、评审案例等内容,促使评审专家不断更新采购法规知识,了解行业发展现状。此外,还需针对特定对象开展培训,即对于受到处罚的评审专家,在处罚解除前,对其开展专项法规业务培训。

二是动态调整业务培训内容和形式。一方面,培训方式可灵活组合,如线上培训、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另一方面,培训内容可采取专项套餐、自由组合等方式。此外,还可定期收集参与培训的评审专家的反馈意见,并根据实际需求和业务培训评估情况,适当调整培训方式和内容,确保培训内容适用、培训效果明显。

三是建立评审专家培训评估体系。科学设置评估指标体系,包含专业知识、法规制度、评审参与度、评审错误率等评审全过程指标。采用专项测评、专家评议、案例分析等形式,全面评估评审专家的能力和表现,从而检验培训效果。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激励措施,对表现优秀的评审专家进行奖励,激发评审专家参加培训、认真履职的积极性。

——发挥部门联合监督作用,提升评审专家违规难度和成本。一是建立联合监管体系。联合纪检部门、审计部门、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建立针对评审专家的多方共同监管体系。对评审专家进行严格监管,保证评审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

二是落实各方监管责任。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既要注重评审过程监管,对评审专家名单实施严格保密制度,也要对评审结果逐项复核,确保在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正当履职。建立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对问题的反馈机制,如发现评审专家未履行回避义务、私下接触评审对象、违规泄露评审信息等行为,可及时报告。纪检、审计等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采购全过程进行监督,若发现评审专家有违规违纪问题,应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加大违规违纪处罚。建立评审专家统一的诚信档案,用于记录评审专家的行为表现、评审质量等。若发现评审专家有违规问题,除按规定处罚外,还要将其记入诚信档案,实现“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对于重大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惩,维护良好的评审秩序。

总之,建设一支数量充足、专业性强的评审专家队伍,是保证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也是提高采购工作质效的关键因素。想解决好军队物资服务采购评审专家管理问题,重在优化现有管理制度,同时注重法规业务培训,科学规范抽取使用,不断提高评审专家参与评审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36期第3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