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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成立5周年特别报道

栏目: 热点专题 时间:2014-02-21 10:51:1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编者按:

916个政府采购项目、68.1亿元采购规模、10.2亿元节约资金、164.58%年均增速……对于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而言,过去的5年是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之路。

日前,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举办了以“秋色染红叶,五载倍光华”为主题的成立5周年纪念展览和座谈会。本报记者身临现场,为读者发来专题报道。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成立5年实现跨越式发展—

鹰击天风壮 鹏飞海浪春

--——访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段君明

十月临秋•五年有感

 

五载风雨一帆悬,

潮平两岸众人肩。

阳光事业同铸就,

利国惠民促发展。

 

一法在手重规范,

三公一诚总为先。

万难千险何所惧,

冰心一片可问天。

 

如戟苍髯蔓心间,

不敢浮生半日闲。

何须惊问多华发,

人生无悔向齐贤。

 

改革征程路漫漫,

剑胆琴心志弥坚。

扬弃南北揽西东,

笑斟明朝更灿烂。

 

图片:规范是政府采购的灵魂,只有规范的操作才能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段君明

 

 

本报记者  赵环宇

 

高起点开局,超常规发展——5年前,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之初即确定了这样一个总体发展要求。

5年来,集中采购规模逐年成倍增长、有效投诉零记录、各地集采机构争相前来学习考察、成功实施药品采购等佳绩已然充分体现出中心的“高”和“超”之所在。

日前,中心举办了成立5周年回顾活动,中心主任段君明接受了《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的专访,共同分享了中心5年来的发展历程及经验心得。

规范:永恒的主题

《中国政府采购报》:段主任,首先感谢您接受我们的专访,并对中心成立5周年表示祝贺。据了解,中心成立之初,即确定了高起点开局,超常规发展的总体发展要求,能否请您解释一下这句话的含义?

段君明:中心自200510月成立至今已有5年。5年来,中心累计组织完成采购项目916个,目前仍保持针对中心的有效投诉为“零”的记录。这体现出一点,就是规范是政府采购永恒的主题。可以说,没有规范的操作是无法同时实现这2个数字的。而高起点开局,超常规发展的要求正是规范操作的强有力的保障。

《中国政府采购报》:那么,“高”与“超”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又在哪些方面保障了政府采购的规范操作呢?

段君明:这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首先是以完善的制度建设,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5年来,中心先后制发了《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和《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工作日常考核实施办法》等60余个内部管理制度性文件,基本建立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并制定和完善了外部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推进了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同时,中心先后研究制定集中采购业务范本7个、标准化作业常用范文格式28个,基本实现了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执行政策、业务范本、操作流程、评审标准和档案管理5统一。

此外,中心积极推进了供应商库和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工作。建立了与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共享供应商库的机制,目前拥有入库供应商8070余家。配合省财政厅建立和完善了评审专家库,目前拥有各类评审专家5890余名。

其次,中心以完善的工作体制机制,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中心已经建立和完善了“4个体系”建设,即采购项目论证体系、服务跟踪考评体系、绩效考评体系、行业联动体系等。

中心还建立健全了中心内部协调、沟通和反馈工作机制。5年来,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中心工作“回头看”和政府采购案例分析工作;研究制定了中心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方法;建立和完善了中心周工作计划和采购项目完成情况月动态分析报告制度。

此外,党建工作和学习培训对队伍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政府采购报》:听了您的介绍,我们深刻感受到了中心以规范为生命的工作思想,5年来中心在规范操作方面也的确积累了大量的先进经验。

段君明:规范是政府采购的灵魂,只有规范的操作才能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府采购规范化仍有提高的空间。部分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认识不到位,存在抵触情绪,有的甚至规避和干扰政府采购活动,不同程度地给中心依法履行职责带来一定的难度,采购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具体操作规程规定还不严密,有关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不协调的问题。从内部看,人员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专业知识尚需强化,业务工作能力尚需增强。内部管理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落实,科学化和精细化建设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各项基础性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此外,采购手段相对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采购方式和方法还需要进行改革和创新,采购效率、采购质量尚需进一步提高。

规模:效益的保障

《中国政府采购报》:有了这样的规范操作,是否能有效促进政府集中采购规模的扩大?

段君明:这是肯定的。由于中心操作规范,服务到位,赢得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信任和采购单位的肯定。5年来,中心已累计组织完成采购项目916个,项目预算为78.3亿元,实际支出为68.1亿元,节约资金为10.2亿元,节支率为13%

中心主要通过以下4个方面不断扩大集中采购规模:一是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做好省直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工作,以确保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通过中心实现应采尽采。今年年初,经省政府同意,中心又会同省财政厅对目录及相关限额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范围,强化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二是将日益增多的民生项目作为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的重要支撑点。5年来,中心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疫苗、污染源监控设备、农家书屋、文化资源共享、体育健身器材、扶贫帮困和人工降雨设备采购等民生项目。

三是依法推行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在2006年组织实施计算机、复印机等15大类协议供货项目采购的基础上,从2007年底至今,分别组织实施了办公设备、公务用车、办公家具、办公耗材、办公电器等协议供货项目的采购。

四是因地制宜组织实施服务类定点采购。包括省级财政资金代理银行采购、财政投资评审代理机构采购、财务检查和资产评估代理机构采购和上海世博会《辽宁馆展示设计方案》定点服务采购等多类服务采购项目。

五是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规模的优势。2007年至今,以货物类协议供货采购为切入点,积极探索省市县区上下联动采购,现已与沈阳、抚顺、盘锦、锦州等4个周边市共同打造统一的协议供货市场。

药采:职能的拓展

《中国政府采购报》:据了解,一些地方以不同方式尝试以政府采购方式进行药品集中采购,做法不一,取得的效果也各不相同,您如何看待?

段君明:我认为药品集中采购借助于政府采购的平台和方式是非常必要的,是规范药品采购的有效保障。

《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心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已接近尾声,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段君明:可以说中心进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现了职能的新拓展。去年年初,省政府决定把建立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具体操作职能交由中心承担,中心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将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加以推进。

目前,已组织完成了直接挂网自行采购目录药品和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招标采购工作。直接挂网自行采购目录药品涉及生产企业332家,品种1917个。基本药物参加投标药品品规8409个,涉及生产企业1231家;中标品规4835个,占参加投标药品品规总数的57.5%,涉及生产企业878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价格降幅为34.3%,如剔除零加价率政策因素(原来加价率为15%),通过招标实际降价幅度为24.4%。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现已基本结束,召开了人机对话和面对面谈判专家评审会议,先后聘请145名专家利用8天时间,对11148个品规进行了集中封闭评审,涉及投标企业3167家。

《中国政府采购报》: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操作难度大,中心如何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段君明:中心主要通过3个方面保证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出色完成。

一是全力搭建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各项硬件平台工作。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即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已于去年8月正式运行。二是着力夯实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各项“软”件基础工作。中心先后组织了多次学习培训活动以及相关调研。参与了《辽宁省2009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等项政策的制定;组建中心药品采购处,选配骨干人员充实工作;先后制发了《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全省药品集中采购业务程序规则》等8个内部管理制度。三是精心组织实施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在审核企业资质和限价环节上,政策标准统一,信息公开透明;在招标评审环节上,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专家随机抽取,封闭评审,网上操作;在服务答疑环节上,提供人性化、透明化的优质服务,一系列举措使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得以平稳顺利进行。

中心的规范操作和优质服务赢得了广大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好评和认可,目前尚未出现一例有效投诉,这在已开展药品招标采购的省份是不多见的。

《中国政府采购报》:谢谢您与我们分享了这么多宝贵的经验和做法,能否请您再谈一下中心下一步的工作设想?

段君明:今后一个时期,中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93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87号)精神,以优化内部业务工作规程为核心,以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重点,以发挥政策功能为目标,以加快电子化建设为支撑,以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为保障,进一步拓展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和规模,全面推进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切实提高采购工作的执行力,不断推进省直政府采购事业和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中心主要工作定位是“2246”,即:围绕2条主线——政府集中采购,药品集中采购;突出2个重点——做大规模,强化规范;切实做到4个提高——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电子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政府集中采购、药品集中采购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全面完成6项目标——力争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年均增长幅度达到20%以上,资金节支率保持在10%以上,药品集中采购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并逐年递增。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药品降价幅度达到15%以上。针对中心的有效投诉继续保持零纪录,继续确保中心及每名工作人员不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数说五年

91678.3亿元:5年累计组织完成采购项目916个,项目预算为78.3亿元,实际支出为68.1亿元,节约资金为10.2亿元,节支率为13%。年均递增164.58%

35个:研究制定集中采购业务范本7个、标准化作业常用范文格式28个。

8070家:建立了与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共享的供应商库,拥有各类入库供应商8070余家。

5890名:配合省财政厅建立和完善了评审专家库,现已拥有各类评审专家5890余名。

15330人次:中心内部举办了15期业务培训班,培训全省各级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330多人次,先后对省直单位财务处长和各市及部分县区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负责人等进行培训500多人次,组织10余个小组先后到先进省市和中直有关单位学习考察。

60个:制发了《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工作日常考核实施办法》等60余个内部管理制度性文件。

(整理  周黎洁)

 

图片: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图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成立5周年座谈会现场。

 

与会代表参观中心成立5周年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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