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采购协会规范代理服务促行业健康发展
湖北省政府采购协会规范代理服务促行业健康发展
本报讯 记者马金眈报道 日前,湖北省政府采购协会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了代理机构的基本要求、代理项目执行等内容,进一步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规范》规定,代理机构应坚持依法执业、诚信履约、严格保密、利益回避和有序竞争原则,在采购活动中,告知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风险,与采购人就采购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成果文件和发生的事项进行讨论和沟通,并将沟通过程中各方对关键问题的不同观点、交流意见等记录备案。
《规范》提出,代理机构应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并不断更新本企业的采购代理基础数据库,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标准文本、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信息,对已完成的采购项目相关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采购资料归档的范围、程序、保存方式、保存期限及期满处置要求等。采购专职人员应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接受相应的专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在提供采购代理服务过程中,诚信守法、客观公正,恪守职业道德。
在采购代理项目执行方面,《规范》明确,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前,代理机构应了解委托采购项目的相关信息,对采购代理服务可能面临的风险应进行识别、评估并采取防范措施。代理机构应与采购人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内容包括委托采购代理服务的范围、期限,双方权利与义务等。采用电子化形式采购(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全部或部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应明确实施电子化形式采购的范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根据采购代理业务性质、委托采购代理范围、权限、委托采购项目的技术复杂程度、采购代理服务成本投入、采购代理服务质量与专业程度、市场物价水平和服务供需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
此外,《规范》还强调,代理机构应结合评估结果完善采购代理内控,了解、分析、评价本企业在采购代理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提出改进服务管理的措施,持续提高服务质量,并积极配合各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