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条例》为节水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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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用水条例》为节水提供法治保障
本报讯 国务院近日公布《节约用水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相关政府部门会采取哪些措施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近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节约用水条例》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水利部等四部门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水利部副部长李良生说,制定条例是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下一步,水利部将完善配套规定,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用水监管,鼓励和支持节水产业发展,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陈大勇表示,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条例配套制度建设需求,协同相关部门有序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全国节水规划、用水定额、节水统计调查、发展节水产业、金融支持节水等配套制度建设,指导地方开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修订,推动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完善。
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水情。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节水是根本出路。
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张要波说,作为节水方面专门的行政法规,条例在总体思路上立足基本水情,力求全面系统,确保切实可行,做好制度衔接。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比如水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等,都从不同角度对节水作了相应规定。条例制定时坚持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衔接,推动形成制度合力。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负责人牛波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节水产业、持续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开展节水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等四个方面推动节水工作。
农业是用水大户,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60%以上。李良生说,水利部将指导各地全面落实条例,不断完善灌排工程体系,加强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胡子健说,条例对再生水利用方面的规定,为推进污水再生利用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继续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结合设备更新和地下管网改造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再生水的利用水平。
据介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有关部门在116个城市开展了再生水利用相关试点。近期,住房城乡和建设部与有关部门一道,部署开展重点城市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动,计划再遴选50个城市重点推进,以点带面,带动全社会的再生水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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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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