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盟市本级公务用车全部实现集中统一管理
内蒙古:盟市本级公务用车全部实现集中统一管理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公务用车服务保障管理效能,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坚持以资源集中管理促节约使用,通过试点先行、分级推进,逐步推动全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
截至2023年底,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本级公务用车已全部实现集中管车、统一派车、跨部门用车,车辆运行经费年平均减少30%-60%。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海市、阿拉善盟8个盟市实现本级公务用车全部集中统一管理,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5个盟市实现四大班子和集中办公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呼伦贝尔市本级行政执法用车实现集中统一管理。同时逐步推进旗县级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目前已有60%的旗县(市、区)实现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力争2024年底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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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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