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进一步规范市级政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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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0:56:00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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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湖北省十堰市财政局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了解,《通知》首先对该市政府采购预算作出相应规定,要求市直单位严格按照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真实、全面、准确、足额、细化编制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并重申无计划不审批、无预算不采购的纪律。此外,《通知》规定,对部分采购规模需求大、次数频繁、技术规格较为标准的采购项目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属于办公设备等采购项目,取消由采购单位自行向协议供货商询价采购的办法,改为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向协议供应商询价采购,实行集中申报,打包集中询价采购。
《通知》强调,凡不按要求进行备案的,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将暂停办理该单位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并且不得请采购代理机构或供应商代办相关政府采购手续(如询价单的填报、备案等)。(周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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