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三十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TC2303078
二、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新增业务用房开办支持项目(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城南院区)厨房设备及操作台和发饭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鲁宝新厨具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华路112号6层
被投诉人1: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号
被投诉人2: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相关供应商:北京大江南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大江南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企业发展服务中心133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7为:北京大江南公司没有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产品的制造商未依法注册,未取得3C认证证书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违反有关规定,北京大江南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7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
责令北京大江南公司就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未能准确填写产品制造商名称,未对所投产品信息尽到审慎核实义务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政部
2024年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三十一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黑龙江契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东发乡黑山村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HITZB-2023000016)投诉案处理过程中,发现黑龙江契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黑龙江契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1754.11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4年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三十二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B0205-202308-ZCFW0055
二、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主院区、光谷院区、中法新城院区和洗涤中心污水站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申蓝合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庐州大道与福州路交口银河利港广场商业D栋2508室
被投诉人: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光明里26号
当事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地 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095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绿都浩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绿都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2号2幢4层405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4.绿都公司在评审时不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等。5.评审不公。6.代理机构未答复其详细评审得分情况违法。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3、4、5、6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财 政 部
2024年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三十三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ZF202300031
二、项目名称:智慧农业种子高通量表型平台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102房自编A一楼(仅限办公)
被投诉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当事人:西南大学
地 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
相关供应商:武汉恒旺通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恒旺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三角路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4号地块7栋7层19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恒旺公司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2.代理机构未对质疑事项进行实质审查。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4年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三十四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隆创信息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F栋十二层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云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HGX221652)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隆创信息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隆创信息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2848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4年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三十五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733-22114689
二、项目名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机关东西两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金安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李家桥村通顺路临17号内7号1幢2层
被投诉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2号楼A栋8层801、802、803室
当事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相关供应商:国卫安全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国卫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西里3号院10号楼3层F3-1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国卫公司不具备相关体系认证证书。2.国卫公司在现场踏勘时未签到,及此项考核未体现在评分上。3.其投标价格低于国卫公司,但评标总分却低于国卫公司。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财 政 部
2024年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三十六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华安卫士(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天星街1号院9号楼4层426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经济日报社2号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CZB23063)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华安卫士(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恶意串通”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华安卫士(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8985.6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4年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三十七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金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长街56号院1、2、3栋平房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经济日报社2号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CZB23063)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北京金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恶意串通”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京金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8990.1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4年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三十八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 址: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8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广东省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训练基地烟热训练设施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ZJCG2023-ZKBH001)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方式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4年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三十九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2801-2808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广东省湛江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训练基地烟热训练设施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ZJCG2023-ZKBH001)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方式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4年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二千二百四十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HGX230362W
二、项目名称:国家移民管理局亦庄智能安保基地机房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首鹏英宁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南一村沙阳路口西侧
被投诉人:国家移民管理局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4号
当事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本项目设置的与厂家有关的废标项1000余条,变相以厂家证明和背书资料作为资格条件。2.招标文件要求多个不同的产品为同一品牌,限制单个产品生产商参与投标。3.“数量中心流量探针”的技术指标具有指向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4年2月2日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