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深化政采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包头深化政采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本报讯 去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财政局全面推进实施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实现了政府采购信息全区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当事人提供“一网通办”的全流程电子化,深化政采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包头市财政局依托“互联网+”,率先上线全区统一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全市政府采购业务实现“CA证书互认、一地注册全区通用”,全面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实现跨盟市、跨省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成为自治区首个实现跨盟市远程异地评标的地区。列入自治区行政裁决电子化管理试点地区,全面开展全流程电子化管理。独家增设远程音视频监控系统,随时监控查看开评标现场。同时,畅通信息渠道,实现与“信用中国”“政务服务”“蒙速办”“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资源的互通共享。在自治区率先公开采购意向,方便供应商提前获知采购信息,严格落实无意向不采购政策。全面常态化公开征集评审专家、电子卖场供应商及各类专题馆供应商。
为降低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包头市财政局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率先提出为供应商免费提供招标文件、取消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实行预付款制度,缓解供应商资金周转压力,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压缩采购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时限,推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在全国率先搭建“政采贷”合同融资平台,为中标供应商提供在线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阶段性提高预留比例和价格扣除,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提升绿色低碳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通过预留“832平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份额,并搭建包头市乡村振兴馆,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
为提升服务效能,包头市财政局创新监管方式,通过45项指标对各采购当事人进行诚信互评,推动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了各采购当事人的政府采购行为。印发《包头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采购主体的责任管理,完善内部制度建设,提高电子化交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效。
通过以上有力措施,包头市政府采购改革成效明显。一方面,为企业打通了政府采购市场路径,实现了从采购预算到资金支付真正意义的全流程“一网通办”。推进了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城市圈不断扩大,与自治区外的哈尔滨和区内所有盟市实现评审区域“多地”联动专家资源共享。政府采购交易和金融服务更加优化。累计减轻企业负担制作标书费用超2000万元,取消投标保证金超6亿元。率先为供应商搭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另一方面,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得到了有效发挥。针对采购人合同备案超时、资金支付不及时、落实采购政策有偏差等问题,通过下达提示函、关注函或通报等方式督促采购人依法履职,规范采购行为。随机抽取3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集采机构开展监督评价工作,规范其代理行为。此外,多方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加强了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监督管理。
(包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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