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严肃追加采购预算程序
本报讯 记者贾璐报道 针对预算管理中“小预算、频追加”的现象,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拟从2012年起,加强对追加采购预算的管理,进一步凸显采购预算的严肃性。
记者了解到,该市将从2012年开始,对预算单位没有充分理由和充分证明资料的采购申请不予追加采购预算。据该市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志林介绍,今后该市各预算单位一旦涉及追加和调整采购预算的情况,相关预算单位必须提供编制采购预算时没有将某项目列入采购预算的充足理由;如果是资金方面的原因,相关预算单位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资金申请审批文件。另外,追加采购预算还必须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否则该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将不予受理采购计划。
张志林介绍,这样做一方面是为确保追加预算的公正、合理性,从而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也可以进一步维护采购预算的严肃性,使得各级领导和各预算单位对采购预算的编制、执行更为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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