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市招标公告
湖北省恩施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恩施市中心医院所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0日9:00
一、项目编号:
ESSJ-202312ZC-001-1
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01—2023—02275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恩施市中心医院所需物业服务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595.82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595.82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小微企业规模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七)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九)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可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上述网站,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均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1月10日8:30—9: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一)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二)投标人应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集中采购机构的操作情况。
(三)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中的《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均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询问和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恩施市中心医院)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1.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书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不予受理的情形: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可在招标活动开始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及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以公告形式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上述网站,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均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恩施市中心医院
地址:恩施市航空大道234号
电话:0718-823853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恩施市民之家5楼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0718-8262661
3.湖北CA客服电话:400-870-8080
办理咨询电话:13402703467
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咨询电话:
4009980000
技术支持电话:0718-8269133
网员注册咨询电话:0718-8243633
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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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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