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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23-12-14 18:03:0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3年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所需北门院区、铁路局院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

开标时间:2024年1月5日11:00

2023年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所需北门院区、铁路局院区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5日11: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WZCG202301165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2023年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所需北门院区、铁路局院区保洁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580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线上审核,无需提供资料)。

4.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线上查询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无失信记录。

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48.28%,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71.43%,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完成上述中小企业扶持要求。投标人及其意向分包方(如有)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分包意向协议》并如实声明供应商规模。如投标人声明供应商规模为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则须通过分包意向协议或联合体的方式完成相关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7.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9.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wlmq.gov.cn/ggzy/)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11: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注:

1.请仔细阅览公告附件;

2.因缴费保证金到账存在延时情况,请提前缴费。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于2023年12月20日16:00在开标室6召开线下答疑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要澄清、询问的,应于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提交,不参加答疑会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书面澄清,视为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资格审查要求、评审方法等所有内容无异议。

(二)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请投标人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具体操作请在公开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并应准时参加该项目网上开标会。

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详见中国财经报网

注:本项目开标流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远程不见面开标流程》。

(三)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所有审查内容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四)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网上开标会的视同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招标会,且投标无效。投标人未按系统设定程序操作,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中小微企业需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提供其他中小企业证明文件。

(六)本项目投标文件接受在开标过程中进行CA电子证书远程解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人民币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人民币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

址地:乌鲁木齐市健康路1号

电话:1859971577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5层

联系人:余俊洁

电话:0991-4184317、4184342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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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02期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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