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政采指导性案例即将面世
政采头条
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的难点、痛点与堵点
第四批政采指导性案例即将面世
本报讯 记者张舒慧报道 12月7日至8日,财政部第四批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研讨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来自财政部条法司、国库司、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以及地方政府采购相关部门的50余名代表和专家参加了此次研讨会,就第四批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逐一进行审查与讨论,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与建议。
与会专家表示,自2017年开始,财政部参照国际监管趋势,在各部委中率先公开发布指导性案例,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让以“小案件”讲好“大道理”在各部委蔚然成风,不断推进和完善执法标准化建设。前三批已公布的32个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极大地推动了政府采购执法标准化建设,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证明了其在行政裁决实践中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一方面,让市场主体吃下“定心丸”,体现了规范透明的监管理念,让市场主体了解案件办理的来龙去脉,有效提高其对市场的信心;另一方面,为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了“解题样本”,统一了处理处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同错不同罚”的问题,有效规范了其执法行为,防止其滥用自由裁量权。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第四批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的难点、痛点与堵点,既为市场主体“划红线”,提醒了相关参与主体要合规守矩,不断提升知法懂法守法意识,避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钻空子”“踩红线”,又强化了类案监管理念,引导其跳出就案办案的惯性思维,举一反三,提高监管质效,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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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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