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恒山区:建立非强制性纠纷行政裁决机制
黑龙江鸡西恒山区:建立非强制性纠纷行政裁决机制
本报讯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财政局优化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建立了“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处理模式。
恒山区财政局参照市级文件要求制定了《关于建立政府采购投诉调解机制的通知》《鸡西市恒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实施细则》等文件。按照“合法合规、诚实信用、高效便捷、注重效果”的原则,在行政裁决之前,质疑(投诉)人有明确调解意向,可以按照该方案先进行调解。
这种处理模式是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在法定职权范围内,通过约谈、调解、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化解纠纷的非强制性纠纷化解模式。恒山区财政局充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将属于调解范畴内的矛盾化解在源头、把问题解决在初期,能够最大程度维护好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恒山区财政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案件受理后,在财政局内挑选3名工作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组成案件合议组,专门负责对案件的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与财政部门共同调解。质疑投诉调解工作可以避免给供应商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激发市场主体信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大大降低后续可能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风险。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恒山区财政局先后化解多次政府采购投诉纠纷,成效明显。
(恒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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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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