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发布明年市本级集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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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0:55:54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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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2012年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要求自2012年起推行批量集中采购。
据悉,通知规定,该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凡购买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均要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此外,为形成批量采购规模,该市要求自2012年起,采购单位应提前将拟申报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本单位进行分类汇总,形成规模后集中进行申报;政府采购部门按申报时间和采购内容纳入当月或下月集中采购计划;同类型的政府采购项目将一并批量招标采购。原则上政府集中采购每月进行一次,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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