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4辆新能源公务用车集中交付使用
中标品牌为比亚迪,节支率达8.17%
内蒙古24辆新能源公务用车集中交付使用
本报讯 记者丁境炫报道 8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呼和浩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举行了新能源汽车交接仪式。现场,24辆新能源汽车交付给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单位使用,占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单位此次新增采购公务用车总量的40%。
据了解,今年6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采购公告,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统一采购60辆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金额为1107万元,分为4个包段,其中包段1为24辆新能源汽车,包含15辆新能源轿车和9辆新能源越野车,预算金额为432万元。
6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显示,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此次采购的24辆新能源汽车的中标品牌为比亚迪,其中,新能源轿车的型号为“驱逐舰05 2022款 DM-i 120KM 旗舰型”,单价为15.78万元;新能源越野车的型号为“宋PLUS 2021款 DM-i 110km旗舰型PLUS”,单价为17.78万元。此次新能源汽车采购的实际成交金额为396.72万元,节支率为8.17%。
在交接仪式上,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为购车单位发放了车钥匙,并围绕此次交接仪式的主题“倡导绿色出行、助力保卫蓝天”发出倡议,号召全区践行低碳理念,培养绿色生活方式,共同为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据介绍,此次交接仪式是为全面贯彻《自治区推进全社会资源全面节约集约2023年工作要点》而举办的。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公务出行,出台的多个政策文件均对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工作作出部署。例如,2020年7月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要求全区党政机关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更新公务用车尽量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2022年6月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公共机构带头采购节能、低碳、循环再生等绿色产品,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在交接仪式上,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继续秉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紧紧围绕公务用车“绿色、低碳、环保、节约”的目标,不断加大在党政机关中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力度,全面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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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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