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拟实施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天津拟实施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本报讯 记者王国龙报道 记者近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获悉,天津市将实施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提升天津市的发展活力、增强区域竞争力,持续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会上,天津市财政局就拟出台《天津市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向与会人员征求了意见。记者注意到,《实施方案》提出了五项重点任务:一是深入调研宣传,问需问计,有效指导。梳理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不同主体的典型案例,发布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形成政府采购领域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夯实基础,规范管理。调整优化集采目录,将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的新要求、新标准融入采购源头管理,会同有关省市制定《财务软件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三是发挥政策效能,由点入手,以点带面。持续推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预留比例达40%以上。四是推进“互联网+监管”,规范公开,推动发展。加快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数据对接,将政府采购嵌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全流程之中,用信息化手段保障“无预算不采购”。五是强化财会监督,精准把脉,对症下药。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与党内监督、审计监督的贯通协调,建立预警机制,共同打击政府采购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记者还了解到,在《实施方案》中的每一个具体措施均设定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在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表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结合自身实际,对照重点任务,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保障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其中,采购人要切实履行对采购活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从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需求制定、政策执行到合同验收、资金支付的全流程内控管理制度,硬化各环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执行力。财政部门要完善工作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处罚。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