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常州市金坛区:推进公务用车出租等框架协议采购

常州市金坛区:推进公务用车出租等框架协议采购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3-04-27 18:10:3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江苏常州市金坛区:推进公务用车出租等框架协议采购

本报讯 记者杨文君 通讯员张锐报道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组织的金坛区公务用车出租、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公务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正式上架“江苏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苏采云”),这标志着金坛区在落实《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多频次、小额度政府采购活动的探索中再上新台阶。

自《办法》实施以来,这次已是分中心第二次开展框架协议采购,与第一次相比具有两大特点:一是征集人为集中采购机构。分中心率先在常州地区开展了公务用车出租、维修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结合项目实际,分中心邀请当地财政部门、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代表性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开展需求调查,全方位、多层次、系统性地就服务内容与要求、入围数量、服务价格等问题进行详细探讨,广泛听取各方人员的意见建议。二是全链条的电子化。第一阶段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苏采云”平台,完成了从项目立项、征集文件发布、供应商获取征集文件到项目开评标、入围结果公告发布、框架协议签订的电子化;第二阶段,按照框架协议约定将入围供应商纳入“苏采云”管理,采购单位通过“苏采云”开展公务用车出租、维修保养、公务印刷服务采购工作。通过两阶段全链条的电子化,真正实现了“零跑腿、不见面”。

目前,入围供应商、入围产品及其最高限价在“苏采云”服务类框架协议采购专区集中列出,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需求、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自主直接选定相应的供应商和产品。下一步,分中心将会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政采监管部门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入围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供应商管理等工作。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40期第2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