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要求依规公告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等情况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3-04-13 20:11:5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业内动态
河南要求依规公告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等情况
本报讯 河南省财政厅近日发文要求各单位要及时依规公告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执行情况。
河南省财政厅强调,各主管预算单位、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组织所属预算单位对2022年度采购项目进行梳理,及时规范补录数据,并于4月20日前完成2022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项目执行情况的公告。后续各主管预算单位应按照“每年1月31日前在河南省政府网上公告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项目执行情况”的规定,按时发布公告。省财政厅将持续跟踪督促,适时公开通报各单位、各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
(宗禾)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36期第1版
下一篇:
“倡响”优化政采营商环境“春之声”
上一篇:
江苏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在全省启用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