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招标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临港办公中心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7日10:00
临港办公中心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27日1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
SHXM-15-20230313-1013
预算编号:15Z23-80018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临港办公中心所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临港新片区成立后,致力于打造成“全链条服务”的智慧城市,办公中心也将完善成智能化的办公中心。
建筑面积73313.42平米的办公中心(地上53118.31平米,地下20195.11平米)和建筑面积为28441.19平米的综合楼(地上24111.86平米,地下4329.33平米)两部分。机关工作人员1100人左右。设5个地面停车场,2个地下停车库,停车位共计641个,1个助动车停车棚(设有156个充电位)。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会务、保洁、保安及设备零星维修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临港办公中心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会务接待服务、设备管理服务、保安服务及保洁服务。
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合同履约期限:该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合同暂定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的合同,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9830000元
国库资金:人民币19830000元
自筹资金:人民币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9830000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
(2)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的规定;
(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10:00
投标网址及开标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
注: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二)现场踏勘:本项目安排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4月13日10:00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联系人:薛春林
电话:021-68283515
(三)答疑:本项目安排答疑。
答疑时间:2023年4月14日10:00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16A02室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材料。
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以上信息如果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fcg.sh.gov.cn)通知,请投标供应商关注。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电话:021-6828351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16楼
联系人:刘美令
电话:021-68548100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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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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