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招标公告
陕西省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西安财经大学所需长安校区14号研究生公寓楼家具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月28日8:00—18:00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日9:30
西安财经大学所需长安校区14号研究生公寓楼家具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进行提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3月1日9:3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SNCG-FM-2023008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西安财经大学所需长安校区14号研究生公寓楼家具购置
具体包括:组合家具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860000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五、招标文件获取途径:电子投标文件(*.SXSTF)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进行提交。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9:30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电子投标文件(*.SXSTF)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进行提交。
开标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6室(见面开标)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须知: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时,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工作人员将根据项目投标人数约定解密时长,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在开标室的解密机上自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如迟到、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
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
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详见《投标人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西安财经大学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长路2号
电话:029-855619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29-88661294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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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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