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采购公告 >> 招标公告电子报 >> 陕西省安康市招标公告

陕西省安康市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23-01-30 16:22:1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陕西省安康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所需2023年度2024年度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29日至2月3日8:30—11:30,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

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所需2023年度2024年度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21日9: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

AKZFCGGKZB-2023-02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所需2023年度2024年度保洁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31584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158400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

网址:详见中国财经报网

5.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近3年来任意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来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21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即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据实提供。

5.税收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或纸质招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电子化项目特别提醒事项》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化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构成及格式。

注:以上1—6项资格证明电子文件,须对应列入资格文件第三部分,未在该部分放入资格证明材料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供应商应在2023年2月21日9:00前到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现场签到,参与开标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未按时到场,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视同自动放弃投标,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律自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招标文件购买须知:

(一)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二)投标供应商须携带下述资料:介绍信、投标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公司邮箱、政府采购投标确认单(内含回执码),在资料递交时间内送至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安康市财政局院内北2楼)或以“项目名称+公司+联系电话”为邮件标题发送电子资料(PDF或其他格式文档)至QQ邮箱,经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确认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QQ邮箱:572514977@qq.com

(三)报名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1月29日至2月3日8:30—11:30,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汉江路28号

电话:0915-211112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17号

联系人:业务科

电话:0915-3288967

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月28日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15期第6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