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行业动态】
《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污染长江流域环境、破坏长江流域生态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自1月1日起,《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南京市长江岸线总长280.82公里,是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更是维护良好生态的天然屏障。“但过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空间规划偏散、产业结构偏重、岸线利用效率偏低,经济建设与岸线保护协调不到位等问题。”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王利民介绍说,立法施行这一条例旨在通过法治方式加强南京长江岸线保护,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共7章56条,包括总则、规划和管控、保护和修复、绿色发展、监督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
据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姚正陆介绍,这一条例聚焦强化系统治理、突出合理利用和重点管控、建立完善协调协同机制、促进岸线保护成果共享等四个方面,将长江岸线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实行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同时要求加强长江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及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园示范城市,传承和弘扬长江文化。
南京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协同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十余个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长江岸线保护共治体系,实施《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条例》,推动长江岸线保护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