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国政府采购大事记
2022中国政府采购大事记
1月
★《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合同管理暂行规定》施行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印发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合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月3日起施行。《规定》共7章52条,从健全合同管理体系、规范合同内容标准、优化合同管理程序、强化履约质量管控和完善合同监管措施五个方面作了规范。
★财政部明确“较大数额罚款”认定标准
1月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此项规定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意见》的实施提高了政府采购的竞争性与公平性,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政府采购的高质量发展,显著增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和活力,扩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作用空间,进而提升政府采购对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导向功效。
★财政部出台《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1月14日,财政部公布《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以下简称《办法》),在现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之外,又新增的一种采购方式。《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两项涉及政采的行政处罚措施被纳入听证范围
1月14日,财政部发布《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财政部令第109号,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禁止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等行政处罚措施被纳入听证范围。《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2月
★十四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提出,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财政部要求各预算单位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
财政部分别于2月18日和21日印发了《关于组织中央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积极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发布食堂食材采购和工会采购需求,加大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从需求侧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发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作用
2月22日,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其中提出,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创建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发挥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作用。
★财政部发布2021年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
2月24日,财政部发布了《2021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从政府采购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助力绿色发展等方面介绍了去年财政政策执行情况。
3月
★《军队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发布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军队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规定》共6章35条,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明确了装备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管理体制、强化依法监管、坚持质量至上、创新监督管理模式等内容。
★财政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荣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
3月20日,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最终评选结果揭晓,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报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荣获“法治政府奖”,标志着这一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获得了法治领域相关单位和学界的高度肯定。
★财政部要求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
3月25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加强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和预算管理,着力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同时明确,尚未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中央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要求开展目录编制工作,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并备案。
★财政部公布2022年立法工作安排
3月29日,财政部公布了《财政部2022年立法工作安排》。其中明确,财政部将力争在年内完成政府采购法(修订)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稳步推进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修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等项目的起草工作。
★近七成中央部门增加政采预算
3月,100家中央部门相继公布了2022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大部分中央部门的政府采购需求集中释放,整体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规模有较大“回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较去年增加近22%,其中,近七成的中央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金额较去年有所增加。
4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出台
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其中明确,要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
★财政部举办对标国际规则标准优化营商环境国际培训班政府采购专题培训
4月19日,财政部会同北京市政府、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OECD)联合举办了对标国际规则标准优化营商环境国际培训班政府采购专题培训,邀请OECD专家围绕政府采购领域的国际标准和良好实践,为国内有关部门以及参评城市进行深入解读和培训。
★国务院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
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提出要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启动实施
4月24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了《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启动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明确相关项目可购买政府采购商品目录内的办公设备、服务设施,但相关资金不得用于购买或修建楼堂馆所、购买汽车等支出。
★新一批政采支持绿色建材试点申报启动
4月26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城市的通知》,决定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范围,启动新一批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新一批试点将力求推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
★四部门提出落实规范政采等26项降成本任务
4月29日,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继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重点落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26项降成本任务。要着力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政府采购交易规则。清理取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投标人设置的招投标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实现招标公告公示、招标文件发布、投标、开标、评标专家抽取、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等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
★财政部国库司统筹推进政采等领域创新试点任务
4月29日,财政部国库司召开了政府采购和国库支付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视频交流会,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统筹推进政府采购和国库支付领域创新试点任务,协调指导试点城市推进相关改革。
5月
★财政部对框架协议采购执行提出新要求
5月16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执行中的七个方面问题提出细化要求,包括加强框架协议采购组织协调,处理好集中采购相关问题的衔接,推进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建设等。其中明确,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相关规定不再执行,各地财政部门要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清理规范。
★《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布
5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支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其中,明确提出要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包括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等具体举措。
★财政部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5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通过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上调评审优惠幅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预留份额,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其中明确,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6月
★财政部政采行政裁决案例获全国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一等奖
6月,财政部国库司选送的行政执法案例“某公司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案”获司法部组织的2021年“全国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一等奖,这体现出近年来财政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的进步,以及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要求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
6月14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其中,要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财政部提出推进两法协调统一,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6月17日,财政部在《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464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将围绕两法协调统一,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法的修订工作,努力实现政府采购一个领域一套规则,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
2022年6月29日,是《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20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政府采购法,我国首部关于政府采购的专门法律就此诞生。这是我国政府采购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为此,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合中国财经报社(中国政府采购报)开展了“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
7月
★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迎来新变化
7月15日,财政部公布了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创新采购这一新的采购方式,并对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方式与程序、采购合同管理等多个方面作出新调整。
★财政部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 明确金融企业集中采购要求
7月2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其中对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的原则、采购方式、采购计划等作出规定。
8月
★财政部将开展专家和代理机构履职评价
8月1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在中央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开展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履职评价试点工作。评价结果将对评审专家的抽取概率以及代理机构“接单”情况产生重要影响。评审专家累计平均得分排名靠后的,其抽取概率将降低50%;代理机构累计接受评价的次数和累计平均得分均要公开,供采购人在选取代理机构时参考。
★五部门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8月29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了《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其中提出,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能源领域首台(套)评定和评价、绿色采购等政策,强化推广应用政策引导。
★《2022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发布
8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2022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报告显示,上半年政府采购政策三管齐下。一是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二是调整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三是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份额政策,精准发力,全国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75%左右。
9月
★财政部发布新版政采品目分类目录
9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其中涉及货物、工程、服务,共包括43个门类、325个大类,共4257个品目。财政部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对2013年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品目框架体系、名称及定义进行了调整、补充和细化,形成了体系更加完整、与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衔接更加紧密、与现行改革发展更加适应的分类目录,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下,与《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统一为一套编码体系。
★国务院要求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
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针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提出取消违规设置的三类供应商库、着力破除不合理限制、及时清退沉淀保证金等多项规范性举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
★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要落实落细政府绿色采购等政策
9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公园局)《关于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财政保障制度。其中提出,要落实落细相关税收优惠和政府绿色采购等政策。对符合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要求的产品,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国办提出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
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要求将“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等50项改革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10月
★政采支持绿色建材政策升级
10月12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决定在48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其中明确,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各有关城市可选择部分项目先行实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到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鼓励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
★财政部等七部门推进营养改善计划采购精细化管理
10月31日,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明确了供餐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采购管理等规定,还针对流程规范化和管理精细化的目标,重点对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及时公开采购意向、合理确定采购主体和采购方式、严格规范采购程序、规范合同管理、加强履约验收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11月
★2022年中国国际公共采购论坛举行
11月7日,2022年中国国际公共采购论坛以视频方式举行。论坛以“共享公共采购市场的未来”为主题,由财政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致辞中表示,中国不断深化政府采购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加快推动政府采购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提高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公共采购市场水平。中方希望与各方共同建设公平竞争、互利共赢的国际公共采购大市场,让合作共赢的成果惠及更多国家和民众。
★“832平台”助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突破300亿元
截至11月7日,“832平台”累计销售额突破300亿元,累计入驻供应商1.7万家,在售商品22.4万款,注册采购单位超61万家,助推832个脱贫县的近300万农户巩固脱贫成果。
★财政部推动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
11月11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的通知》,对PPP模式的适用范围、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开展、存量资产转让等作出规定。其中提出,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超过10%红线的地区,不得新上PPP项目;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超过5%的地区,不得新上政府付费PPP项目。
★四部门要求进一步做好政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11月17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托“832平台”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进一步完善对入驻“832平台”供应商的申请条件、审核推荐流程以及管理与服务等规定。
12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要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12月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其中提出,要推动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政府采购、标准制定。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提出要完善绿色采购制度
1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其中提出,要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加大政府对低碳产品采购力度。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
(文字/牛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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