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政府采购公告 >> 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栏目: 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2-12-27 23:07:0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七百四十五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ZJ-2022N0449

二、项目名称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保安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家庄德邦特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585号华府银座4-601

被投诉人1: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8号

被投诉人2: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相关供应商:河北护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护安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大街五里庄园底商206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护安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2.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剔除无效投标文件。3.代理机构、采购人代表和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征询采购人倾向性意见。4.招标文件有关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的要求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5.护安公司涉嫌低于成本价中标。6.护安公司与采购人涉嫌存在行贿、受贿及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投诉事项3、4、5、6缺乏事实依据。

                      财政部

2022年12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

(第一千七百四十六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QU-HQ-GC-2022-020

二、项目名称:重庆大学A、B区校内食堂厨房油烟提排改造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市曲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渝南大道305号2幢16-9

被投诉人1:重庆大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正街174号

被投诉人2:西恒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6号16-8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3、4、5为:磋商文件多处要求不合理,涉嫌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本项目采购方式错误,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不再对投诉事项逐一审查。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磋商文件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2年12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

(第一千七百四十七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TZB2022ZG037

二、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宁河校区一期能源保障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德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京滨睿城4号楼501室-27(集中办公区)

被投诉人:中国民航大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滨海国际机场

当事人:天津倚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大沽北路157号配楼107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将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资格条件属于设置不合理,排斥潜在供应商投标。2.招标文件将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设置为评分项,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2年12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七百四十八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徽州大道2588号要素市场A区4、6层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综合维修工程(一期)家具采购”(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2022BTWHZ01300)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本项目未按规定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2年12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七百四十九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HGX220362

二、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新指挥中心办公楼信息化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铭联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南宁市长湖路18号中天世纪花园A区2号楼2单元1810号房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

当事人: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1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人提供了有效的产品资质证明材料,应通过符合性审查。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2年12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

(第一千七百五十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701-224160030182

二、项目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创新计划项目-病原冷冻电镜结构研究平台和高通量数字玻片成像系统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国药健坤(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甲1号、3号2幢2层202-43室

被投诉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迎新街100号

当事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园区)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10为:本项目第1包的评分标准分值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在300kv冷冻透射电子显微镜等设备中设置的相关技术参数为独家参数,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排他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10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2年12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七百五十一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5层1501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湖南边检总站私有云平台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HGX211669)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作出罚款15499.95元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2年12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七百五十二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TC210N06J

项目名称:中国专利信息中心UPS蓄电池、电容更换及设备大修服务项目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宝士达电源(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101号1幢8层2座901

被投诉人1:中国专利信息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被投诉人2: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相关评审标准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

鉴于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违法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2年12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

(第一千七百五十三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HCX220357

二、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烟台海岸带地质调查中心会议室修缮和智能资料档案室修缮项目(第2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烟台海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三站市场(芝罘屯路11号-C0AA)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当事人:中国地质调查局烟台海岸带地质调查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87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融安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融安特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环科中路17号55号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融安特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涉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损害投诉人利益。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鉴于本项目存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问题,责令采购人废标。

财 政 部

2022年12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

(第一千七百五十四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HGX220253

二、项目名称: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0KM红外热成像监控(非制冷型热成像)采购项目(重)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济南和普威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未来创业广场1号楼(中关村领创空间)16层

被投诉人1: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

被投诉人2: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1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投诉人提供了有效的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不应被拒绝。2.其他投标公司所投安全产品涉及相关证书与投诉人提供的出自于同一个认证单位,应同样被拒绝投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未经质疑,为无效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2年12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七百五十五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HGX220521

二、项目名称:山东黄河信息中心智慧山东黄河云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舜哲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唐冶中路鲁商凤凰广场一号楼2703—4

被投诉人:山东黄河河务局山东黄河信息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东关菜市南街37号

当事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6为:招标文件中部分技术参数要求,排斥或限制供应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为无效投诉事项,投诉事项2-9、11、12、14-26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0、13成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编制招标文件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2年12月7日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七百五十六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HGX211817

二、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大数据工程及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应急管理部建设部分安全体系建设包1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章胡同9号院1号楼一层

当事人:应急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投诉人认为其不应被取消中标资格。投诉事项2为:评标委员会未独立评审。投诉事项3为:投诉人认为有供应商质疑时非法获取其投标文件。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3属于无效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2年12月20日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07期第1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