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 “三聚焦”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延安 “三聚焦”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本报讯 记者王国龙报道 今年以来,陕西省延安市财政局围绕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年度目标,通过聚焦“机制完善”“政策落实”“采购监管”,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
聚焦“机制完善”统筹用力,实现服务效能更加凸显。延安市财政局规范采购项目备案管理。落实采购项目线上备案要求,明确项目备案流程、各环节需要上传的资料及财政部门审核时限,实现同一项目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统一标准办理,做到采购项目线上即报即审、即审即备,备案时注重政策解读和工作指导。实行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今年5月,采购项目全部上线全省“一张网”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实现项目进场登记、采购文件编制、采购项目公告发布、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投标、开标评标等全流程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线上操作,既方便了供应商,又减少了供应商投标成本。统一采购交易平台。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项目,全部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的交易体系、流程和服务,规范采购交易行为,强化采购交易监督。推行电子卖场,坚持把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应用,作为简化采购程序、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采购效率的抓手大力推行,目前电子卖场已完成交易880笔、金额961.88万元。
聚焦“政策落实”精准发力,实现助企纾困更加有效。延安市财政局全面细致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今年截至11月底,全市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15亿元,占采购合同总额的94%。规范保证金收取。全市集中采购机构已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社会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确需收取保证金的,以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为主。全面清退到期保证金。全市今年已主动清退到期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483万元,质量保证金665万元。支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落实。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主动在中标(成交)通知书中告知供应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和金融机构联系信息,向金融机构推送项目采购结果,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和金融机构双方做好牵线搭桥。今年全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达1575.77万元。
聚焦“采购监管”持续加力,实现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延安市财政局坚决纠正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在日常监管中,严格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遵循政策规定,落实事前专家论证和公示程序,重视供应商对论证和公示的异议;针对采购人确定的项目属性不精准、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不利于公平竞争、设置的评审指标未细化量化存在放大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等问题,及时指导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予以规范。同时,常态化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防止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发生,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重视保护企业正当权益。高度重视投诉举报事项和问题线索核查,对供应商投诉和举报的问题线索,均认真核实和反馈。聚焦合同履约,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采购人依法履行合同支付责任。强化对代理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和对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评价要求,认真制定考核和监督评价工作方案,并将考核和监督评价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目前已对全市51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进行了监督评价。并就考核和监督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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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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