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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网上超市建设“路线图”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政采头条,电子报 时间:2022-12-01 19:52:0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政采头条

上海发布网上超市建设“路线图”

本报讯 《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试运行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公布。《方案》明确了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超市(以下简称网上超市)的建设“路线图”。其中提出,网上超市将于2023年4月投入试运行。

《方案》明确,2022年11月到2022年12月为制度建设阶段,将印发网上超市试运行工作方案及运行管理规程等制度规定;2023年1月到3月为前期准备阶段,主要是调试网上超市软件功能模块,并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相衔接;市政府采购中心持续开展网上超市供应商公开征集,并会同云平台运营方按职责分工审核入驻供应商及上架商品;2023年4月为启动运行阶段,将开通网上超市交易功能,投入试运行。

对于网上超市的适用范围,《方案》提出,网上超市的适用额度与框架协议采购制度确立的小额零星采购额度标准保持一致,适用范围为单笔采购金额小于100万元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通用货物类产品和市财政局确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通用货物类产品两类项目(产品)的采购。网上超市首批开通的产品品目包括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办公耗材、数码设备、电气设备、防疫用品。

在运行模式方面,《方案》明确,网上超市采用公开征集、供应商承诺与审核入驻模式,申请入驻网上超市的供应商可以为生产厂商、经销商及其他依法经营的供应商(不要求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授权或销售代理资质)。入驻网上超市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基于网上超市标准化商品库发布商品,并在商品详情页面主动发布经营资质、代理授权、货源渠道等相关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比选。网上超市系统实现智能化的商品预检、展示、搜索、比对,建立商品健康分和供应商成长积分体系,通过动态的价格巡检、质量抽检、积分优选机制,并借助独立的第三方价格监测服务,实现商品及供应商的优胜劣汰。

针对网上超市的交易规则,《方案》规定,网上超市适用直购(议价)和竞价两种交易类型。采购金额小于20万元(不含)的项目,如采购人已经进行充分市场调研并掌握相关产品价格信息的,可以采取直购方式,或由采购人择优选定供应商及商品并发起议价,供应商在约定时间内确认生成订单并供货;采购金额在20—100万元(不含)的项目,采购人应当采用竞价方式,选择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竞价,网上超市系统自动按照报价最低的规则推荐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确认后生成订单。采购金额小于20万元的项目根据需要也可采用竞价方式。网上超市成交结果由云平台按照采购结果公开要求自动公告。

(沪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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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00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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