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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信用承诺制闪亮登场

栏目: 实务操作(探讨),电子报 时间:2022-12-01 19:35:4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来自实践】

供应商信用承诺制闪亮登场

■ 王严 赵智贤

政府采购领域的市场准入,关乎公平竞争,也关乎社会信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头戏”。

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入贯彻执行“放管服”改革,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国家层面陆续发布了《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等相关文件。其中,供应商信用承诺制的推行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产生了良好的改革效果,并建立了较为健全的保障体系。下一步,是如何继续完善制度使其发挥更大作用。

改革效果日渐凸显

各地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例如2019年,湖北便已经开始推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制;2021年,江苏等地开始推行供应商信用承诺制;2022年,山东省、河南淮滨、甘肃兰州新区等地发布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信用承诺制推行至今,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受益供应商范围逐渐扩大。2020年江苏省盐城市全年共签署信用承诺书1988份;安徽省黄山市在2022年1月推行标准统一、内容明确的资格信用承诺制后两个月内,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便已接受78家供应商承诺函,涉及采购项目26个;河南新县自今年3月推行信用承诺制至10月底,已对103个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信用承诺制,累计涉及400多家供应商。

二是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时间、财务成本。以往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供应商所需的资信证明开具较复杂,要反复来往税务、人社等部门开具证明材料,企业获取证明成本较高。据估计,河南新县至今年4月推行信用承诺制以来,为供应商压缩证明材料和事项近2000个,节省供应商相关费用近50万元。

三是简化采购审查流程、降低监管成本。一方面,在资格审查环节,可能因供应商提供证明的瑕疵导致废标,从而重新招标,而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就可以避免此类情况导致的行政成本增加、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另一方面,证明材料种类多样,整理规范难以统一,不利于专家评审,通过信用承诺,便可以大大简化评审内容,节约财政资金,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四是助推了“绿色采购”的精神。据了解,2022年8月,贵州省黔东南州在政策实施一个月内便省去了500余份资格证明材料,节约纸张的背后是节约木材、减少能源消耗。

保障机制逐步健全

一是多平台对接,政采全流程信息互通。事前环节,供应商可以在线上平台随时申报。例如,武汉市开设了“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中的“供应商信用承诺登记”板块。事中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从“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承诺”板块查看投标供应商的信用承诺书,例如,“信用湖北”网站上公开了供应商信用承诺的承诺事由、承诺内容、违诺责任等具体内容。事后环节,政府监管部门和广大群众等都可以根据供应商实际履约情况与网上承诺内容进行比对,判断供应商是否有违反承诺行为。社会公众若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承诺情况,可及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投诉举报渠道”板块选择相应类别进行举报;有关监管部门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中,若发现承诺对象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应记录不良信用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的失信惩戒机制进行管理。采购信息发布、信用公示与信用评价等系统的充分对接,有利于政府采购全流程的信息互通。

实行多主体两方面结合惩戒机制,增强有效约束。在供应商需填写的信用承诺书中,基本要求供应商对承担违约责任作出承诺,具体为“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或者“如违反承诺,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并自愿接受部门联合惩戒”,目前,徐州、三亚等市都采取了部门联合惩戒的做法。实际处罚由多主体实施:行业主管部门、信用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从两方面进行:一是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对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情形进行处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例如,在某医院高压氧舱等设备采购项目中,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参与投标并在承诺函中作出了相关承诺,采购结束后,经调查,该公司涉嫌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相关地区财政局予以罚款和一年内禁止参与该市政府采购的处罚。二是依据当地《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这样的多主体两方面惩戒机制,使违反信用承诺的后果不仅局限于政府采购事项,也影响到企业在其他需要信用背书的事项,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制的约束力。

三是落实监督检查,加强信用承诺制推广。即便依法有据、惩戒得当,但实施需要各部门的宣传与落实。一方面,信用部门通过日常执法监管、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信用承诺书进行定期督导检查与通报;另一方面,省一级财政部门定期通报各地、各单位开展信用承诺工作情况,鼓励下级机关主体宣传信用承诺制。如,湖北省财政厅鼓励各地积极推动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制度,并采取了定期通报的做法。

制度发展未来可期

供应商信用承诺制以企业自我约束、社会部门监督为核心,信息的公开透明十分重要。目前,大部分网站的信用承诺书板块,只显示信用承诺的编号、类型、承诺人等信息,而没有承诺的具体内容,这不利于落实社会监督,相关部门应该利用信用平台进一步提高公开透明程度。当前需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加深采购人、供应商等对于供应商信用承诺制的认知,更好发挥信用承诺制的作用,助力政府采购诚信原则的贯彻,和营商环境的优化。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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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200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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