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采购经典案例之——【保障房】
公共服务采购经典案例之——【保障房】
扶起广厦千万换得百姓欢颜
——山西省大同市政府采购探索集采新模式助力保障性住房建设
本报记者 乐佳超
11月23日,山西省大同市御东新区龙翔园小区,工作人员正从一个个淡绿色塑料盆中找出钥匙,郑重地交到大同市南郊区齐家坡村村民手中。两年多的翘首企盼,拆迁后的村民们看着世代居住的土地变成大工地,又从工地变成了初具雏形的另一个城市中心——御东新区。“今年过年,不用在小平房里过了……”看看龙翔园小区里一栋栋设施齐备的高楼,再看看手中的钥匙,一位村民兴奋地说:“从此以后可以告别低矮潮湿的平房,住进宽敞明亮的楼房啦。”
事实上,齐家坡村的村民并不是仅有的“幸运儿”。近年来,随着拆迁安置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大同“遍地开花”,当地数万个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改善。而在这一个个满足的笑容背后,凝聚着当地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
主动出击挑起保障房重担
随着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增强,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都进入了“加速跑”阶段,大同也是如此。当地政府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1号工程来抓,近3年来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达24.3万套,建设规模在山西省11个城市中名列第一。今年,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更是达到53个,总投资达93.01亿元,面积为833.92万平方米,共13.34万套,承担了该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目标的35%。
2010年初,为了更好地保证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质量,大同市财政局在局长魏继平的带领下,积极调整政府集中采购发展思路,主动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将保障性住房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此举得到大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不久之后就下发了《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保障性住房、重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范围及要求的通知》,明确保障性住房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材料、设备和工程由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并将相关的8项14类材料、6项设备、6项21类工程列为政府集中采购品目。
“以该文件为基础,大同市财政局在《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中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材料、工程、设备的41类品目。”大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刘建国告诉记者,工程类项目与普通政府采购项目不同,往往专业性较强。大同市工程类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较少,所以尽快寻找专家就成了当时的一大难题。为此,采购办积极与市发改委协调并达成协议,顺利实现专家共享,扩大了材料、设备和工程类专家的数量,一举缓解了“专家之困”。同时,该市财政局还出台了《大同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明确专家实行“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管理办法,扩大了政府集中采购评审专家使用范围,提高了政府集中采购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坚持原则趟出集采新路子
“耿彦波市长对保障性住房配套实施采购高度重视,先后多次亲临采购中心进行工作指导,要求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节约资金。”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林志平向记者介绍,《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保障性住房、重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范围及要求的通知》提出了优选厂商、规模采购、保证工程质量、节约建设资金的要求,并确定了执行采购原则。采购中心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政府采购项目前,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文件,领会市政府和市领导的精神及要求。“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量大、工期要求时间紧、资金缺口大、工程质量要求高,要做好此类项目就需要走出新的路子。”林志平表示,在积极探索政府集中采购新模式的过程中,他们始终坚持三大原则,这也是他们解决这些难点问题的“诀窍”。
首先是贯彻保证质量的原则。在保障性住房相关产品及工程采购的过程中,大同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本着“先进、适用”的原则,优先选择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产品,严把产品设计关、招标关、验收关,力争把质量好、价格优的新型环保、低碳节能产品选进来。
其次是贯彻服务采购单位原则。以往各采购单位在申报采购计划时,往往存在采购产品种类繁多,名称、规则、数量和口径不统一,技术性能和参数前后要求不一致等问题,再加上报送不及时,给实际采购工作推进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对此,该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主动与采购单位协调,开碰头会,组织专家论证,在开标会前就统一认识、统一意见、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精心制作招标文件,把好采购产品质量关,服务好采购单位。
再其次是贯彻服务供应商的原则。当前,市场上的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各生产厂家实力差距大,选择什么样的产品和厂家是个棘手的问题。为此,大同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积极开动脑筋,采取“先了解、后落实,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先后组成多个调研组,到京津塘地区、江浙广地区,对五金电料市场、办公家具市场、工程材料和设备市场及灯光照明市场进行了详细调研,把信誉度高、品牌效应好、综合实力强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邀请进来,调动供应商积极参与大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最终,在所有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保障性住房项目已成为该市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规模和范围的新亮点。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份,大同市共完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9.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5.83亿元,节约资金3.36亿元,节支率达17.51%。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中标金额为6.76亿元,重点建设工程中标金额为9.07亿元。
【实务操作】“两步”迈出集采新路
本报记者 乐佳超
“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工程材料、设备和工程采购,我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运用了‘两步走’招标的采购方式。”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林志平如此为他们的集采新模式定性。
所谓“两步走”招标,第一步就是先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将实力强、业绩好的品牌供应商筛选出来,定为资格预审入围企业。第二步再进行邀请招标,请那些通过资格预审的入围企业一起为同一项目展开多轮竞价,最终选出产品质优价廉的中标供应商。
摸底保质量预审定资格
据了解,为更好地完成采购任务,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多次组织调研组,到各地市场进行详细调研,再结合网上了解、企业现场考察以及向国内其他采购中心咨询等多种渠道了解相关行业的情况,为采购招标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
前期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后,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始迈出采购的第一步。“首先是公开招标资格预审,这种资格预审我们每年都会举行一次,优胜劣汰,使入围企业始终保持在一定的水准上。”据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科科长何昌海介绍,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面向所有供应商,同时他们也会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所了解到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重点邀请一些优秀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这样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将有实力的企业都“纳入囊中”。
根据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资格符合性审查文件》规定,资格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具体内容包括企业生产能力、产品保证、纳税情况、企业信誉以及服务等。“由采购人与相关专家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每个报名企业进行评审,将实力强、业绩好的品牌供应商筛选出来。”何昌海说。
据了解,目前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已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所需的金属门、二次供水设备、安装设计幕墙、断桥铝门窗、管材、电梯、电线电缆、室内开关插座、配电箱柜等建材设备进行了资格预审。入围的企业大多是如上海三菱电梯、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等各行业内的顶尖企业,有效地保证了采购产品的质量。
以量压价格多轮报低价
在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保障性住房采购项目中,第二步邀请招标是重头戏。“每个项目都要保证有一定的采购量,以量压价,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优势。”林志平告诉记者,采购量越大的项目,对优秀企业就越有吸引力,采购方手中谈判的筹码也就更大,因此,他们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吸引更多大品牌、大企业来参与投标。
定下项目后,正式邀请通过资格预审入围的供应商参加招标,让品牌和质量在同一档次的供应商充分竞争。同时大同市政府采购中心还坚持“多轮报价、最低价中标”原则,尽可能在此环节挤掉价格水分。此外,他们还努力寻求质量和价格的平衡点,将采购的产品定位为一流企业的中档产品,这样能在保证适用性的同时良好地统筹质量和价格。
最后,为保证工期的顺利进行,将质量落到实处,该市政府采购中心还延伸验收链条,抽查供货样品,积极进行标后对接。据介绍,每次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到位后,采购中心都会给需求方和供应商发放“对接通知书”,按时履约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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