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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启动第二批公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工作

栏目: 汽车,电子报 时间:2022-10-13 22:43:0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国管局启动第二批公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工作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报道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近日印发了《国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各地区、各单位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结合实际加强实践探索,以点带面推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记者了解到,早在2020年11月,国管局就启动了第一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建设,并于2021年10月22日对第一批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了验收评审。国管局资产管理司司长郑峰介绍,各地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首批示范点创建取得了良好成效,涌现出很多好经验、好做法。

本次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工作确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等38家单位为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单位,分别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保障基层公务出行、集中统一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跨区域公务出行保障一体化和垂管派出机构公务用车管理体制建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保障规范创新等领域开展专项建设提升。

《通知》要求,各建设单位要聚焦公务用车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公务出行需求特点和保障基础,围绕建设目标加大实践探索力度,因地制宜采取管用、好用、实用的措施,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不断提升公务用车管理保障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省级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要坚持共建、共用、共享原则,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建设单位在现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探索创新,把好政策关,积极推动实践经验向制度成果转化。

下一步,国管局资产管理司将密切跟进各建设单位工作进展,加强业务指导,做好宣传引导,深化政策研究,本着“成熟一家、验收一家”的原则分批开展验收工作,集中验收时间为2023年6月。验收通过的单位将授予“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创新引领实践单位(案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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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87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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