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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足政策 助力发展

栏目: 理论前沿,电子报 时间:2022-09-26 20:05:5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一线调研】

用足政策 助力发展

——宁夏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调研与思考(上)

■ 舒心

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影响,中小企业发展遭遇重大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中小企业纾困政策,着眼于保就业、保市场主体,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政府采购作为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具有天然的“风向标”作用。为此,宁夏回族自治区(以下简称宁夏)政府采购聚焦中小企业纾困政策落地,精准发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通过调研,笔者发现宁夏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政策领航,支持中小企业落地见效。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2021年7月,宁夏率先在全国配套出台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预算份额预留、价格评审优惠、同等优先采购、信息公开透明为抓手,结合本区实际,将预算预留比例从30%提标至40%,价格评审优惠下限从6%提标至8%,从政策制度层面给予中小企业更大的市场空间。

二是强化技术保障。形成从采购预算、采购意向、采购计划到采购执行、采购合同全链条的中小企业政策落实信息化管理,特别是在采购意向环节增设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公开,在采购计划环节从严把控不适宜情形适用,实时公布预算预留比例情况,在采购执行和合同环节加大中小企业信息公开力度,运用好社会监督力量。

三是落地效果显著。从政策落地情况看,除不适宜中小企业提供情形外,200万元以下货物、服务及4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均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及400万元工程项目预留66.24%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出规定预留比例26.24个百分点。从评审优惠情况看,对不适宜中小企业提供情形及未专门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货物、服务均给予8%以上的价格评审优惠,工程给予4%以上的价格评审优惠。从实际授予中小企业地域分布情况看,本地中小企业是获得本区政府采购合同的“主力军”,共13855家,占比91.12%,授予的合同金额达81.48亿元,占比82.29%,外地中小企业1351家,占比8.88%,授予的合同金额达17.54亿元,占比17.71%。

——创新驱动,减轻中小企业资金负担。

一是建立电子化交易机制。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宁夏大力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积极探索远程开标和“不见面”评审,降低企业参与成本。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全区电子化交易为企业节省投标文件制作费、差旅费等各类费用共计9400万元。

二是打造信用融资新模式。在“降成本”的基础上延伸“易融资”,以合同融资模式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提供优惠利率,为中小企业输送血液。2021年,11家金融机构面向有融资需求的73家中小企业共发放融资贷款2.06亿元,占融资项目合同总额的79.84%。

三是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一方面,鼓励对诚信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或降低投标和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投标保证金自动退还机制。另一方面,探索保证金保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运用,通过构建政府、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合作平台,2021年为企业提供各类保证金保函8亿元,有效缓解了资金压力。此外,全面清理整顿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涉企收费,对除CA电子认证、投标、履约及代理服务费外的其他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行为予以规范。

——降低门槛,激发中小企业市场活力。

一是扩大市场信息知晓度。依托政府采购地方分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宁夏168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扩展政府采购公告信息知晓范围,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采购文件在线预览和下载服务。严格落实采购意向公开制度,提前30天向社会公开采购标的、采购预算和采购需求,保障中小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二是创新资格承诺信用制。以资格承诺函形式替代传统纸质财务报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在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分步有序推广到全区范围。

三是破除采购文件隐形壁垒。规范政府采购各类采购方式标准文本,形成全区一套体系、一套模板,从源头上杜绝采购主体利用采购文件设置隐形门槛,限制中小企业参与竞争。

——服务保障,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督导落实力度。开展排查设置不合理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专项清理行动,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执行情况纳入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范围。2021年至今,对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共处理处罚各类主体350个、罚款222.16万元,禁止49个主体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建立权益保护机制。充分运用“政府采购电子质疑投诉系统”,打造“企业不跑路、数据多跑路”的维权新模式,为供应商提供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维权服务。探索与投诉裁决并行的非强制性纠纷化解模式,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通过约谈、调解、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化解纠纷。

三是创新服务新路径。开通政府采购政策咨询专栏,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对一些重大、热点的政策咨询,汇编专题予以政策解读。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活动,通过座谈会、实地调研、现场解答、集体培训等多方式解读政府采购政策,让更多的中小企业了解政策、享受红利。

(作者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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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84期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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