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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力度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2-09-15 20:02:2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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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一线

山东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力度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改革重点,要求抓住规范管理、强化政策执行的关键点,进一步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提升政府支出绩效的突出作用。

山东省财政厅按照国家部委有关改革要求,将城乡社区、公共卫生、基本养老、就业、教育,以及助残、法律、社会救助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作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重点领域。要求各部门尊重改革规律和客观实际,统筹群众需求和财力许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重点改革事项,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力求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为规范管理,《通知》围绕落实购买主体责任,着眼全链条闭环管理目标,按照项目组织实施流程,进一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预算编制、组织实施、合同管理、绩效评价等重点环节管理要求,既有对政策执行口径的进一步统一,又有对部分政策在法规制度框架下的改革优化。例如,规范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编制,不得通过拆分等方式规避政府采购;对多频次、小额度服务项目和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的公共服务项目,引入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在发挥政策功能方面,《通知》从需求侧和供给侧双向入手,着力推动政策功能发挥。一方面,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要求等,科学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梳理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释放公共服务需求。另一方面,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基层社会治理、民生保障、行业管理、公益慈善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加大对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丰富公共服务供给。

此外,《通知》还着眼完善改革推进机制,明确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建立联系点制度,培育可复制的典型做法,以点带面推进改革;二是加强信息化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府购买服务”建设,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统一实施信息化、数智化管理;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加强业务培训,确保相关政策执行到位;四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市、省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明确相应考核指标,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张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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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81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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