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促农牧民持续增收
热点聚焦
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促农牧民持续增收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携手多部门共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
本报讯 记者昝妍报道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总工会等单位发文提出,共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以下简称乡村振兴馆),展示和销售自治区内脱贫地区绿色优质农副产品,组织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通过稳定的采购需求持续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乡村振兴馆供应商由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信用+承诺”入驻模式和“一地征集、全区共享”的入驻管理方式分级、公开、常态化征集。符合征集条件的供应商免费入驻乡村振兴馆,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三类条件之一的供应商,均可申请入驻乡村振兴馆:第一类,脱贫地区旗县乡村振兴部门推荐的产业带动能力强、增收效果好、产品质量好、有诚信的农副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市场主体,优先从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经营主体中推荐。第二类,旗县农牧部门推荐的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或列入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第三类,各预算单位对口帮扶村企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
第一类和第二类供应商由脱贫地区旗县乡村振兴部门或旗县农牧部门将推荐名单提交给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旗县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电子卖场由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管理的,应将推荐名单提交给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盟市、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供应商征集公告,公告中应包含推荐名单。第三类供应商按照盟市、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征集公告要求,提交预算单位出具的书面推荐材料等申请入驻。上述供应商根据征集公告要求向盟市、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入驻。
据了解,乡村振兴馆主要面向自治区各预算单位,尤其是各大高校、监狱和戒毒管理部门食堂农副产品采购。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