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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细化要求宣传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2-07-28 20:49:1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采购动态

贵港细化要求宣传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

本报讯 日前,广西贵港市财政局印发《贵港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及征文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通过重点群体全员参与、预算单位内控考核、代理机构参赛作为综合评价参考、评审专家参赛备案、国有企业共同参赛和法学协会共同参与、召开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等七种有力举措,细化做好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宣传活动。

为让重点群体全员参与,《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系列活动: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相关主体的重要作用,确保属地内各预算单位科级以下干部职工、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各政府采购专家库在库专家、待入库专家等重点群体人员都参加知识竞赛。二是将预算单位(含下属单位,如学校、医院等)参与知识竞赛活动的人数及满分人数列入2022年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公示在贵港市政府采购网。三是在2022年8月15日、2022年9月15日将本区域内各类主体参赛人数及满分人数报市财政局。

在对预算单位内控考核方面,《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预算单位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均应参与知识竞赛,并记录参赛人数,把满分100分的成绩单报同级财政部门。

在代理机构参赛作为综合评价参考方面,《通知》要求在贵港市执业的代理机构(分公司)均应全员参与知识竞赛,并将参赛人数与成绩单记录报财政部门,资料留档备查,作为代理机构综合评估内容参考。

对于评审专家参赛实施备案,《通知》要求全市政府采购已入库评审专家、待入库评审专家均应参与知识竞赛,得分低于60分的专家名单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在国有企业共同参赛方面,《通知》要求各国有企业应组织在职职工参与政府采购竞赛,提高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认知和应用水平,参赛人数及满分人数报主管部门备案,各主管部门于9月15日前将参赛人数报本级财政部门。

为让法学协会共同参与,《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全市各级法学协会的专业水平,深入探讨当前全市在政府采购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增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的意见建议。要求各级法学协会应参与知识竞赛。

在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方面,为推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采购人更加熟悉、理解和支持政府采购工作,贵港市财政局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分批次到预算单位,从政府采购全流程基本知识介绍、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法律风险防控及内控机制建设、贵港市政府采购政策讲解、贵港市政府采购“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化“政采云”平台操作讲解和现场交流答疑等方面进行全员培训,并要求学员现场参与“政府采购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作为培训考核成果,涌现出一批竞赛满分的学员,提升了采购人业务水平,强化了采购人主体责任。

(陆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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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68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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