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营口市: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

营口市: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2-07-11 18:56:2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地方扫描

辽宁营口市: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

本报讯 今年以来,辽宁省营口市财政局持续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采购工作机制,优化政府采购交易规则,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

据了解,继营口市市本级于2021年7月1日推行全流程电子化工作后,营口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市)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市)区自今年4月1日起,同步推进此项工作,自此营口市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已全部完成。自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工作以来,营口市共开标95个项目,采购金额55432万元,构建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了本地区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为了顺利推进此项工作,营口市财政局召开了全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业务培训会议,并邀请工程师对全市各县(市)区预算单位开展了三场线上培训,主要包括:一是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将采购项目在政府采购平台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二是及时完成合同备案,规范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要会同中标(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约定,依法开展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和履约验收工作;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从今年4月1日起,各县区各预算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电子评审系统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四是依法公开采购事项,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各采购单位应当通过全流程电子化方式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及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信息公开;五是明确主体责任,规范电子评审流程;六是明确电子评审设备配备要求及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办理等要求。

(营口财)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63期第2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