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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规范评审专家年龄管理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2-06-11 21:07:5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福建规范评审专家年龄管理

本报讯 福建省财政厅近日发文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年龄管理,规定评审专家年满70周岁后不再续聘。

福建省财政厅明确,新申请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申请人年龄应当不满65周岁,并承诺自愿承担参与评审和培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意外风险与后果。已选聘入库的评审专家年龄统一放宽至67周岁,正常开放评审专家账号使用权限。若因个人原因不愿继续担任评审专家的可以登录系统自行申请解聘。自2022年7月1日起,已选聘专家年龄超过67周岁的予以解聘。评审专家若有意愿继续参加评审活动,可以在满67周岁前一个月内(已超过67周岁的应在2022年7月1日前),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续聘申请,承诺无不良评审行为、身体健康并自愿承担风险等。财政部门经审核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续聘时间最长不超过满70周岁时。已选聘入库的评审专家年满70周岁后,除个别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确有需要外,均不再续聘。

(闽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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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54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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