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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购买核酸检测服务这道关

栏目: 实务操作(探讨),电子报 时间:2022-06-11 00:08:0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把好购买核酸检测服务这道关

■ 钟秉睿

在新冠病毒检测服务中,医学检验实验室(通常称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肩负着对采集机构交付的样本进行检验,给出阴性或阳性检测报告并上报疾控中心的责任。

今年以来,许多地区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筛查,各地医院的检测能力有限,需要政府向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购买服务予以补充。1月30日,国家卫健委公布了737家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的合格名单,正式确定了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在检测服务中的支持地位。

然而,一些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未能忠于职守。4月下旬,合肥和合、诺为尔两家机构被通报超能力承揽业务,出具“假阳性”报告;5月上旬,上海中科润达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被市民指控出具“假阳性”报告;近日,北京朴石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出现样本少检、漏检行为,有关部门对其作出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尽管各地迅速采取了措施,但民众依然对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表示担忧。毕竟,面对总检测规模超100亿元的巨大市场,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通过漏检、不检降低成本,提高利润,发“国难财”的动机有之,如果监管不力,难免出现乱象。

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少检、不检、错检,可能导致“真阳性”无法识别,“假阳性”不断出现,直接扰乱地方政府对疫情形势的研判,使防疫工作失效,让公共健康受到威胁。对财政而言,这将导致用于购买检测服务的财政支出失去效率,不但无法达到提高公共健康服务的供给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实现规模经济以降低边际成本等目的,而且可能因防疫支出无效而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负担,对财政可持续性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对民众而言,其要承担因“假阳性”而被迫隔离所蒙受的经济和个人健康损失。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对公共健康、财政造成的不良后果最终都会落到老百姓头上。看似简单的阴性、阳性,一旦被随意对待,后果不堪设想,远不是惩处涉事机构和负责人所能弥补的。

因此,作为宏观决策者的政府,必须对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进行全过程严格监管,而且,监管的方式应当科学正确,监管的目的重在将风险扼制于萌芽而非亡羊补牢。

一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严格审查供应商资格。当前,各地政府在向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购买服务时需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这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而对于专业服务,政府与供应商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容易被“糊弄”。为了保障财政资金的高效,必须更加重视生物、医学等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严格审核意向供应商的资质和利益相关者。

二是加强采购合同和履约管理。针对核酸检测服务的特点增加合同的约束性条款,提高对错检、漏检、不检等违约行为的审查和处罚力度。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加强随机抽查的力度。

三是加强全过程采购信息公开。近日,笔者查阅中国政府采购网发现,今年以来,核酸检测服务相关采购信息仅有316条,其中公开招标公告32条、竞争性谈判公告43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2条、竞争性磋商公告48条,采购人主要是监狱和高校。考虑到核酸检测服务的本地化特性,各地可能在本地采购平台进行公示。以4月份审核合格了66家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的某市为例,其政府采购网上也仅有57条核酸检测服务相关信息。与今年大规模筛查情况相比,政府采购网上公示的信息显然并不充分。虽然核酸检测服务可以通过确定供应商或者紧急采购的形式进行,但在民众的关切下,信息公开工作不可不做,民意不可不听。否则,一旦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出现问题,政府购买服务过程的合法性也将受到质疑,其公信力将折损。

当前,疫情风险依然不可小觑,全国防疫工作不容松懈,为了保障政府购买核酸检测服务的高效,各级政府应当发挥主观能动性,借助多种手段,坚持对相关财政资金进行全流程管理,将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违约、违规、违法行为扼制于萌芽中,引导核酸检测市场有序、平稳发展,用财政之手,把好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这道关,使其对防疫工作起到有利支持而非破坏作用,让财政的公共健康支出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守护人民健康。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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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151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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